身份证丢了要登报吗?
一、身份证丢了一定要登报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群众,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对于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件,要妥善保管,尽可能防止丢失、被盗。
二、身份证丢了应该怎么办?
按照通常做法,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报失证明》,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临时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补领新证,而补办身份证本身就是挂失行为。
失窃或遗失还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总会让人萌生被不法分子滥用的担心,且实际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教训值得记取。为避免意外发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并非多余,因为一旦发生问题,登报挂失日期是唯一能够证明你可以不承担责任的证据。
当然凡是用身份证开户的相关业务,还应及时到营业厅挂失并查询是否有人盗用自己证件非法消费,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讲到这里,我们也基本了解了身份证丢了要登报吗及身份证丢了如何处理等问题。按照最新政策规定,身份证丢了可以不必登报,直接到派出所申请补办即可。这样会给我们带来很多便利,免去找报社登报的麻烦。这里我们提醒您,身份证作为我们最重要的身份证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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