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范文怎么写 一、企业债权债务清理中的问题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范文怎么写
  
  一、企业债权债务清理中的问题
  
  1、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 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存在债权难以回收现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几个方面:
  
  (1)、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
  
  (2)、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
  
  (3)、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
  
  (4)、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果;
  
  (5)、认为继续合作为重,暂时搁置债权,造成越来越多的债权存在;
  
  (6)、对于债权存在的风险问题防范不够,多次亡羊补牢。 存在大量债权无法尽快回收的同时,企业也习惯通过拖欠其他供应商款项的方式来保持平衡,但是最终发现,债权总是很难收回,而债务却摆脱不掉,并且往往损失会增加。
  
  2、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 关于债权债务清理各个企业都曾经做过很多方面的探索,通过分析不良债权的现象,也就了解了其他企业拖欠款项的手段,简单描述可以分为一下几类:
  
  (1)、采用采购、加工、销售分立经营的模式,各自成立法人单位对外承担责任,让企业债务停留在采购环节,并且设立多个采购法人单位,避免短时间内债主蜂拥而止。目前许多集团化经营的企业多采用这种方式。
  
  (2) 、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迫使供应商压低身价进行合作,对结算以及资金占用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合同约定,从而合法的拖延付款时间。
  
  (3)、采用意向式大宗交易做诱饵,针对先期交易拖延付款,让供应商心存余悸,不敢贸然催款。
  
  (4)、交易中采用各种理由推托付款责任,比如提出各种质量问题和借口,拖延给供应商办理结算的手续和时间,让供应商无法尽快获得有效的催款凭据等。
  
  (5)、采用善意欺骗方式,多次承诺付款均不予兑现,态度诚恳,行为恶劣。以上为普遍存在的拖欠款项的方式和手段,当然还有其他更多的情况,但大多类同。
  
  二、债权债务清理报告范文格式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
  
  ×××(单位名称)债权债务清理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名称)系本单位出资设立的营业单位,现申请注销。该单位的债权债务已清理完结([或者:]由本单位接收,并负责清理)。
  
  特此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
  
  盖章]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为您详细介绍了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报告范文的标准格式,以及企业债权债务清理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包括对外债务以及无法追回的债权。企业由于不当的处理方式极有可能加大处理债权债务问题的麻烦程度。企业申请注销时,必须将企业全部债权债务进行完备详细的说明,当没有律师帮助时,自己更应该掌握债权债务清理报告的格式,以免在企业注销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当庭认罪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刑法规定的都是一些关于犯罪行为的处罚规定,当然我们国家法院进行判决的时候,主要是存在着两个方面的判决,第一个是定罪,第二个是量刑方......


·出轨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吗
      一、出轨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吗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以下情形属于可以法定判离的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


·一、离婚案件财产纠纷合并处理可以吗?
      一、离婚案件财产纠纷合并处理可以吗?1、首先,两个纠纷案件不可以并案审理;2、其次,两种纠纷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


·签订的空白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签订的空白的离婚协议有效吗?空白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是: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


·肇事逃逸造成损失的坐牢后是否赔偿
      一、肇事逃逸造成损失的坐牢后是否赔偿?交通肇事被判处刑罚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侵害了自然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也是对国......


·治安处罚包括哪些处罚?
      治安处罚包括哪些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什么时候成为公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什么时候成为公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不会成为公诉案件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主要有:(1)侮辱、诽谤案(......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房屋抵押贷款的材料在各家银行规定中,各不相同,但也没有什么大的区别,需要的材料主要有: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


·分居后有外遇如何分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的过程中,夫妻双方要做到忠实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婚姻都能维系的很好,那么分居后有外遇如何分财产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一......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满足什么条件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


·预备犯的相关处罚原则是什么
      预备犯通常是出现在犯罪着手之前的一种犯罪形态,此时因为尚未实际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因而其实也就不会造成什么损害。但此时毕竟会认定为犯罪,因而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