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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哪些
  如果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不是只需要提交一纸判决书就可以的。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明确规定,权利人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行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会对口头申请制作笔录,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但如果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约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2、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二、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吗?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这说明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要想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肯定离不开材料的提供,否则法院凭什么就会按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强制执行呢?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珠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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