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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证据规则的内容是什么?

最佳证据规则的内容是什么? 一、什么是最佳证据规则?
  所谓最佳证据规则,是指数个证据对某一特定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都有证明力,只能采用可能得到的最令人信服和最有说明力的证据予以证明的制度。是现代英美法系国家中关于文字材料可采性的一项重要证据规则。在英美法系国家,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范围限于书证,即对书证内容真实性的最佳证据方式是出示原件,副本、抄件、复印件都是第二手或第二手以下的材料。
  该规则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提供原始文书的内容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案件事实(为了证明文书的内容);
  2.当事人应当提供原始文书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3.原始文书应优先于复制件提出,但不否定复制件的提供与证明;
  4.载体形式不仅限于书面文件,还包括录像!相片等其他呈现文字符号的载体形式;
  5.法官应当采纳原始文书内容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定情形下也可采用非原始文书证据形式。
   二、运用最佳证据规则的目的是什么?
  1. 追求案件真实
  最佳证据规则的意旨在于,防止欺诈和确保这类证据不会受到由于搜集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和复制上的不甚精确所造成的篡改或变动。
  2. 防止错误或者欺诈行为的发生
  基于文书证据的自然性质,其内容的真实性依赖于原始状态下的记载情况,如果在原始证据存在的情况下,允许其他形式的第二手证据,就可能因为证人记忆不准确或文件因欺诈目的被修改等而无法查明事实真相。
  3. 排除不相关证据
  最佳证据规则是一个严格的判断,包含容许性和排除性二方面的内容,即:所有最佳证据都是可采的;同时,所有证据,除非它是最佳证据,都是不可采的。出于真实性的考虑,文书必须提供原本,否则,在作出合理说明前,其他证据形式不可采,从而排除不相关的证据,有利审判的顺利进行。
  4. 促使人们保存证据
  最佳证据规则是保证文书证据形式真实性的一种绝佳的技术设置,由于这一规则的存在,使得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保存和维护文书证据,避免了人们单纯的以主张或论述的形式将查明案件真实的压力推向审判机关,有利的推动和维护了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证明责任分担体系。
  综上所述,最佳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国家针对书证而采用的一种采用证据原则,最佳证据规则的内容可描述为原始文书应优先于复制件提出,但并不否定复制件的提供与证明;运用最佳证据规则可以更好的追求案件事实,防止错误或者欺诈行为的发生,排除不相关证据以及促使人们更好的保存证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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