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判断伪造的证据三性是什么?

判断伪造的证据三性是什么根据诉讼活动中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规律,证据应具有三性,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
   一、客观真实性
  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这一客观事实只能发生在诉讼主体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中,发生在诉讼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过程中,是当时作用于他人感官而被看到、听到或感受到的、留在人的记忆中的,或作用于周围的环境、物品引起物件的变化而留下的痕迹物品,也可能由文字或者某种符号记载下来,甚至成为视听资料等等。客观性是诉讼证据的最基本的特征。
   二、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正因为如此,它才能以其自身的存在单独或与其他事实一道证明保证案件真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作为证据的事实与要证明的事实没有联系,即使它是真实的,也不能作为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
   三、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也就是说,诉讼证据不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还是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收集的,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按照法定程序提供、调查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另外,证据的合法性还包括证据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对某些法律行为的成立,法律规定了特定的形式,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该项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证据的三性是由法律进行严格规定的,有的网站上回答的伪造的证据三性都是不正确的,以上的三种特性必须同时具备才能在案件的办理中得到有效应有,因此您应该记住这三种特性,能够更顺利的进行阅读和学习。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国土资源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国土资源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加,人均土地占有的面积也在发生着变化,我们的人均占地数是归国土资源管理局来统计的,其实......


·分包人附随义务有哪些?
      分包人附随义务有哪些?分包人指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一般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方面承接工程的当事人。1、通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有哪些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怎么处罚?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怎么处罚?一、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怎么处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扣3分,罚款200元。 二、禁令标志是什么......


·单位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
      单位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


·自诉案非亲告罪法院会受理吗
      自诉案非亲告罪法院会受理吗一、自诉案非亲告罪法院会受理吗?自诉案非亲告罪法院也有可能会受理的,因为自诉案的范围不是只有亲告罪这几个罪名。根......


·土地长期转包能拿回来吗
      看具体情况定。首先要看转包的手续是否合法有效,按规定,转包土地应当经村委会同意并报批。如果未经以上程序,则转包合同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要......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二、......


·妨害作证罪表现有哪些?
      妨害作证罪表现有哪些?1、行为人非法劝止、阻止证人依法作证,具体可采用暴力方式如绑架等方法使证人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甚至丧失自由而无法作证;或......


·代书遗嘱无见证人签字是否有效
      代书遗嘱无见证人签字是否有效如果代书遗嘱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代书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订立遗嘱可以通过其他人代写的,代书......


·老人去世回迁房怎样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