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余额抵押反担保的内容有安心

余额抵押反担保的内容有安心 一、什么是余额抵押
  余额抵押,是指抵押人在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所担保的债权的情况下就其价值余额部分再设定另一抵押权,即余值再抵,又称为再次抵押或复合抵押。余额抵押与重复抵押为同一物上抵押权竞合的一般表现。
   二、什么是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三、余额抵押反担保
  余额抵押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一般需要比之前更多更可靠的担保方式来担保,有时候也会确立反担保的方式。通过反担保来保障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四、反担保的法律依据
  所谓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所提供的担保。其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
  1、反担保有效成立的条件
  根据《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反担保的成立须具备下列几个条件:
  (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因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因此,只有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能成立;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2、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有求偿保证、求偿抵押、求偿质押三种:
  (1)求偿保证,是指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保;
  (2)求偿抵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
  (3)求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以上内容详细而全面的阐述了余额抵押反担保的内容,余额再抵押要求进去反担保,不仅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保障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也是法律为担保人提供的可靠的保障,也是在敦促抵押人要按时还款,保障自己利益和信誉。如果还想了解更多,您可以咨询连云港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超过最高限额的当然也不再理赔
      超过最高限额的当然也不再理赔。其它如无证驾驶、酒驾等等这些都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对于赔偿问题,保险公司有很多免责条例,应该自己看一下要看需要......


·发生较大事故负责人怎么处理
      视具体情节而定。不是所有的安全事故责任人都要受到刑罚处罚。必须是重大伤亡事故或后果严重的。另除了刑事责任,还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根据《生产......


·一、与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一、与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


·没领证的婚姻受不受保护
      没领证的婚姻受不受保护不受。但就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


·对于司法鉴定南京的收费规定和标准是什么?
      在诉讼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专门性问题,需要司法机关或者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来对这个问题进行鉴定,依法作出专业性的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鉴定的......


·做假烟判几年
      依据涉案金额给予不同的刑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


·一、在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
      一、在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


·上诉离婚多长时间会自动离婚?
      上诉离婚多长时间会自动离婚?一般是法院作出判决生郊起会自动离婚,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如果......


·离婚父母有权分配财产吗?
      离婚父母有权分配财产吗父母离婚,孩子名下的财产父母无权分配。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异需要分割属于夫妻俩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各......


·遗嘱怎么才有效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
      遗嘱怎么才有效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2、遗......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发放数额认定方法是什么?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发放数额认定方法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发放数额认定方法是查询银行发放贷款的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