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审查起诉时间是什么?

审查起诉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什么是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
   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法律规定办案期限,主要是根据司法机关的办案水平和实际需要进行考虑的,既要保证司法机关有足够的时间审查案件,如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要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要对各种证据进行核查,有的还要进行技术鉴定,对证据不够充分的,检察院可以自行进行侦查,以保证做到准确、不出差错;同时又要防止办案时间过分延长,使案件久拖不决,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述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间基本上是符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这里应当注意两种情况,一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二是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中,发现该案件依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属于另外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或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将该案件交给另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改变管辖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以上内容以审查起诉为切入点,详细介绍了审查起诉时间是什么时候。检察院在进行审查起诉的时候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的,具有法律效力,限定审查起诉时间也是保证案件的起诉的时效性,提高办案的效率,同时也是保障涉案者的合法权益的一种象征。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和审查起诉有关的内容,您可以咨询江门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试用期内怀孕被辞退有赔偿吗?
      试用期内怀孕被辞退有赔偿吗试用期怀孕的员工单位是不可以辞退的。依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


·场地租赁合同简易版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可能需要租赁场地的情况发生,场地租赁一般情况下时间都不会太长,经常有可能租赁几天或者几个月,尽管如此,也需要签订相应的场地......


·停薪留职辞退遣散有什么区别?
      停薪留职辞退遣散有什么区别?一、停薪留职辞退遣散有什么区别?停薪留职: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


·破坏军婚重婚罪刑法怎么判?
      一、破坏军婚重婚罪刑法怎么判?破坏军婚重婚罪《刑法》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


·打人被判刑出来会报复对方吗
      不会。以暴制暴都是不对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处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如果打击报复,又采用打架的方式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会涉嫌......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住所是否为注册地?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住所是否为注册地?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住所一般都是为注册地,实际以公司实际注册为准,如果以办公地址为准会存在法律风险,如公司营业......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判断要件是:1、客体要件。......


·对于遗产存款怎么取出?
      对于遗产存款怎么取出?可以在公证后进行合法的取出,如若存款人死亡后,该存款人的所有合法继承人军队继承遗产无异议,可通过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证明书......


·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更改后的变化有哪些
      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更改后的变化有哪些一、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


·天津市农村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天津市农村拆迁政策是怎样的天津市农村拆迁政策1、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调查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牵头指导,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


·孩子的监护人必须是他的父母吗?
      孩子的监护人必须是他的父母吗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