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生工程结算纠纷是哪个部门管?
《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10年7月30日修订)
第三十五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以接受发包承包双方委托,进行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1日住建部令第16号发布)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其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07年11月1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发布)
第十九条 在工程竣工结算活动中发生争议的,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根据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处理,也可依照合同约定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与工程结算相关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第二十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从上述内容中,您知道了湖北省的工程结算纠纷是哪个部门管。当发生结算纠纷的时候先看看上面的和结算有关的法律规定看看自己在没在理上,然后整理好证据再找相关部门申请调解。若是调解后依然达不成一直意见,调解不成的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
·交通肇事罪起诉书范文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起诉书范文甲方:乙方:年月日,甲方之夫驾驶鄂a号货车交通肇事,致乙方之妻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现甲方与乙方就该交通事故的......
·讨债公司合法吗,有哪些规定
讨债公司合法吗,有哪些规定讨债公司,虽然已合法的组织形式及合法注册的公司存在,若存在非法拘禁、恐吓、威胁、故意伤害债务人等讨债手段或行为的,......
·收到民事诉讼传票后多久开庭?
在法院接到当事人提出的民事诉讼后,若法院受理了,并不是立即就开庭,那么收到民事诉讼传票后多久开庭?法院会给双方当事人发送一张传票,上面注明开庭......
·分割同居期间财产的时效是多久?
在如今的社会上,我们国家的离婚率越来越高,他们有的可能夫妻双方私下协商就离婚了,但是也有的可能会因为在孩子的抚养权上或者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
·平舆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平舆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当代社会,政府因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征收土地,征收土地是国家实施的一项有利于社会的政策,作为公民,应该......
·辞退员工属于哪种解除方式
辞退员工属于哪种解除方式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
·工程质保金退还申请书怎么写?
工程质保金退还申请书怎么写?工程是将自然科学运用到实际生活中的具有某写学科的总称,是有很高的技术含量的,在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工程时,发包方为......
·财产侵权起诉时效是多久?
不管是不小心还是故意将自己的财产破坏而不赔偿的,我们都可以根据受害的事实申请赔偿诉讼。但现实中却也有很多心宽的公民明知道自己的权益被无端侵犯......
·交通肇事逃逸几年期限?
一、交通肇事逃逸几年期限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
·一、赡养费可以作为遗产吗?
一、赡养费可以作为遗产吗?可以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