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车损险多少
其计算公式为基准保费 = 固定保费 + 保险金额 × 费率。车主按照其公式认真计算就可得出缴纳金额。
了解了车辆损失险交多少的计算公式,车主还有必要了解车损险的赔偿项目和赔偿额度,车损险的赔偿项目包括被保险车辆由于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以及您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保险车辆失去正常行使能力情况下拖运费在抢救过程中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因抢救而损坏他人财产,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非雇佣拖车在拖运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损失扩大的部分)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关于车损险的赔偿额度,保险公司会根据车主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来确定,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按照应赔总金额的百分比例各不相同。需要强调的是。赔偿额度以不超过保险车辆出险时的重置价值为限。保险车辆部分损失的,按照该车的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但是以不超过该车的保险金额为限。随着网络的普及,很多保险公司都借助网络平台开展了网上车险直销方式,如果上面的车辆损失险交多少的计算方法,您觉得麻烦,那么车主只要登录网销平台,点击其中的车险计算器,输入信息后就可以完成车损险缴纳金额的计算,即方便又快捷。同时还可以完成车损险的投保。
《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车损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车损险的赔偿范围,除了以下十几种保险期内不赔予赔偿的,其他都赔。
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2、精神损失不赔
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保险公司缺乏针对精神伤害的定损标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3、 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满;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4、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
在2005年的“麦莎”台风过后,这一点曾经引起不少纠纷。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如果司机又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5、部分零件被偷不赔
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车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保险公司通常规定“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为除外责任。
以上就为您解决了新车车损险多少钱的问题,如果您有意向买车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此外还需注意的是,投保车损险不代表出现的各种情形,保险公司都会理赔的,车损险除了在上文中规定的几种情形,保险公司都会理赔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款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款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在北京租赁房屋成本很高,因此每个租客在租房子的过程中都会考虑很多的问题,以免今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在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租房的时候有......
·股权转让诈骗可以报警吗 ?
股权转让诈骗可以报警吗?一、遇到股权转让诈骗怎么办?1、遭遇诈骗,建议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2、法律依据:(1)......
·售卖假口罩怎么样处罚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 根据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
·广安市征地拆迁标准是什么?
广安市征地拆迁标准是什么?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我国制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什么
被扶(抚)养人生活费是指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前,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向受其扶(抚)养者提供的必要生活费用。计算......
·商业合同质量诉讼管辖怎样规定的
商业合同质量诉讼管辖怎样规定的1.当地的人民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
·一、离婚夫妻子女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夫妻子女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夫妻子女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有的家庭中......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法律虽赋予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也需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不得随意为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
·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怎么申请鉴定?
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怎么申请鉴定?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