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经侦违法办案,嫌疑判断的流程是怎样的

经侦违法办案,嫌疑判断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经侦是什么
  
  经侦是指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二、经侦违法办案,嫌疑判断
  
  首先要查明是否存在违法办案。
  
  1、是否在该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之内?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2、当事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吗?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3、当事人有职务侵占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吗?
  
  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4、有以下行为,涉嫌违法办案
  
  (1)还没有讯问,没出示任何手续就让当事人先交取保候审金,于法无据。
  
  (2)讯问时,让与此案无关人员在场,违反讯问规定。
  
  (3)不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辩解,强迫当事人按照笔录内容签字捺印。
  
  (4)要求当事人请客送礼,接受当事人的吃请,要求当事人支付住宿费用(有酒店吃饭发票、住宿结算单等证据及陪酒当事人朋友证实)
  
  (5)在没有经过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不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当事人进行拘留。
  
  若是存在以上行为,就是违法办案,经侦违法办案是要负刑事责任的。群众一起监督,避免出现更多为虎作伥的办案者。以上就是本次对于经侦违法办案,嫌疑判断的流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的解答。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单位工伤人员医疗待遇有哪些
      单位工伤人员医疗待遇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


·一、能否约定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一、能否约定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可以约定不适用的,买卖不破租赁是对承租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如果是承租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自己愿意放弃权利也是可以的......


·买了交强险我全责怎么赔偿?
      对于大多数的车主想要在道路上得到安全上的保障除了要正确驾驶以外还需要为自己购买足够的保险,尤其是交强险就应当成为每个司机的必选,但是就算买了......


·案件的原告是否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案件的原告是否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告是否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


·五险一金需要扣多少工资?
      五险一金需要扣多少工资?一、五险一金需要扣多少工资?不同地区扣除的钱不相同。《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被跨国婚姻诈骗怎么办?
      被跨国婚姻诈骗怎么办?可以选择直接进行报警处理,或者直接可以向对方进行起诉;《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


·现在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
      现在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的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数字,法律法规尚属空白,更多依赖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2018是什么?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2018是什么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


·新民法总则不动产的规定有哪些
      新民法总则不动产的规定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民法典》中,规定了许多条例,这些条例可以......


·规定的强奸罪具有哪些特征?
      规定的强奸罪具有哪些特征?(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


·监护权的撤销要满足什么情形
      监护权的撤销要满足什么情形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