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作间隔时间猝死算不算工伤

工作间隔时间猝死算不算工伤?符合法定条件的才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有哪些?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1、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因为这里我们不是特别的清楚所谓的间隔时间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状况,只能说,不是在工作岗位上猝死的就很难被认定成工伤。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可以证明当事人的猝死跟之前高强度的工作有关系的话,也能申请工伤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担保和抵押的区别
      担保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一、什么是担保?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


·起诉母亲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起诉母亲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起诉母亲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代孕所生的子女怎么认定
      有的夫妻可能一方不具有生育能力,在很想要一个自己孩子的情形,多数就会选择让其他人进行代孕。在这种情况下,代孕所生下的子女,很多人认为与自己亲......


·产品缺陷对公司影响如何,该怎么提高质量?
      产品缺陷对公司影响如何,该怎么提高质量?产品质量的好坏决定着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一个企业想要做大做强就必须确保产品的质量,让顾客购买后有......


·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一、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


·醉驾不论在何地都是违法行为,区别在于各地在鉴定是否醉驾时的时
      醉驾不论在何地都是违法行为,区别在于各地在鉴定是否醉驾时的时间和具体的惩处不同。醉驾当场被交警部门抓获之后,需要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达到......


·刑事拘留后批捕会通知家属吗
      一、刑事拘留后批捕会通知家属吗?公安机关在逮捕后的24个小时之内会通知家属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校车超员多少就要追刑?
      一、校车超员多少就要追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公......


·债权债务转移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三方协议怎么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债务是可以进行部分或者是全部转让的,但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对不知情的......


·信访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信访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一、信访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


·办理土地使用证住宅的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土地使用证住宅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办理土地使用证住宅的办理程序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