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仲裁什么情况下终局裁决

劳动仲裁什么情况下终局裁决
  
  一、劳动仲裁什么情况下终局裁决
  
  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均可实行终局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二、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怎么办
  
  这个问题需要分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两大类讨论:
  
  (一)终局裁决:
  
  1、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应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二)非终局裁决: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可能会有所不服,此时该如何来救济呢?
  
  要区分该仲裁裁决是否属于终局裁决。若是终局裁决的话,劳动者不服的应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单位不服的话,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但如果是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有关当事人处理离婚官司怎么打
      一,有关当事人处理离婚官司怎么打《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通州区检察院行贿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通州区检察院行贿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


·批捕以后还有养老金吗?
      一、批捕以后还有养老金吗?批捕以后没有养老金,监察部下发的《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监发[2001]3号)规定......


·常州劳动关系与争议处理方式有哪些?
      现在绝大部分常州市的企业都会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可是还有那么一小部分,出于各种原因不和职工签署合同。如果企业没有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后期发生......


·建设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流程是什么
      建设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流程是什么一、建设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流程是什么?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规定?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规定有哪些一、行政诉讼级别管辖规定有哪些?《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


·强奸罪怎么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包括哪些虽然《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是属于自然人犯罪,但此时对自然人也是有要求的,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是可以构成......


·夫妻两个人共同签署的遗嘱有效吗?
      夫妻两个人共同签署的遗嘱有效吗夫妻两个人共同签署的遗嘱符合法定条件就有效。夫妻双方基于共同的意思表示对夫妻共同财产订立遗嘱,一方书写遗嘱......


·民事诉讼法案由保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民事诉讼法案由保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三年工作合同毁约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
      三年工作合同毁约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的基本情况外,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