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订立那种遗嘱法律效率最高

那种遗嘱法律效率最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二、公证遗嘱相关内容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行为、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遗嘱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和证明效力。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要订立公证遗嘱,也并不意味着只有公证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因此公证遗嘱是法律效力最高的。当然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遗嘱公证,有如下好处,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的规定,所立遗嘱的效力较强。2、遗嘱内容不宜被篡改和伪造。3、有利于保证遗嘱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我们知道,在《民法典》中总共规定了五种遗嘱的形式,然而其中要数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同时,法律中也明确了,其他形式的遗嘱是不能变更、撤销公证遗嘱。若确实有需要变更或者撤销公证遗嘱的话,则一般是需要格外再订立一份新的公证遗嘱来进行变更、撤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哪些情况可以国家赔偿申请诉讼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国家赔偿也进入了我们公众的视野。国家赔偿,简而言之,就是以造成了当事人金钱或者人身损害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赔偿的方式。......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要拘留吗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要拘留吗交通事故逃逸,第二天自首,对方轻伤,不用拘留的。会按如下规定处理罚款和扣12分的二、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撤销?
      在企业中,由于开始制定合同的时候自己的粗心大意造成劳动合同存在着漏洞或者纰漏,随后又未注意到有着违法的合同上的缺漏以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


·出租车误工费的时间怎么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出租车误工费的时间怎么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医疗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在生活中是经常都会发生的,因此我们可以未雨绸缪,提前了解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赔偿的标准,有助于您在面对医......


·当出现犯罪中止要判多久?
      当出现犯罪中止要判多久?从中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中......


·行政仲裁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仲裁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一、行政仲裁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


·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


·法院办案时限问题有哪些
      法院办案时限问题有哪些内容?一、民事案件办案时效是多久?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


·超市观光电梯顾客摔倒索要赔偿的依据有哪些
      超市观光电梯顾客摔倒索要赔偿的依据有哪些超市观光电梯顾客摔倒索要赔偿依据1、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


·公司发生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公司发生股权纠纷怎么处理?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几种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类型及解决形式: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