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不应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

一、不应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宅区楼群之间的道路上发生的。
  
  (二)在道路上举行军事演习、体育竞赛、施工作业路段中发生事故。
  
  (三)军车、武装警察发生未涉及地方车辆或人员的。
  
  (四)在铁道口与火车相撞和道路度口哪生的事故。
  
  (五)蓄意驾车行凶杀人的案件和自杀案件,精神病患者自已碰撞车辆发生的事故。
  
  (六)车辆尚未开动发生的人员挤、摔伤亡事故。
  
  (七)因地震、台风、山洪、雷击造成的事故等。
  
  二、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
  
  (一)按责任分
  
  1、机动车事故
  
  机动车事故是指事故当事方中,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机动车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如果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由于机动车相对为交通强者,而非机动车或行人则属于交通弱者,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2、非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是指自行车、人力车、三轮车和畜力车等按非机动车管理的车辆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在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事故中,如果非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由于非机动车相对为交通强者,而行人则属于交通弱者,应视为非机动车事故。
  
  3、行人事故
  
  行人事故是指在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
  
  (二)按后果分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按原因分
  
  1、主观原因造成的事故
  
  主观原因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因素,主要表现为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或操作不当,分别对应思想方面的原因、心里或生理方面的原因以及技术生疏、经验不足的原因。
  
  2、客观原因造成的事故
  
  客观原因是指引发交通事故的车辆、环境和道路方面的不利因素。目前,对于客观原因还没有很好的调查和测试手段,因此在事故分析中往往忽视。这一点需要引起重视。
  
  (四)按对象分
  
  1、车辆间的交通事故
  
  指车辆之间发生刮擦、碰撞等而引起的事故。碰撞可分为正面碰撞、追尾碰撞、侧面碰撞和转弯碰撞等;刮擦可分为超车刮擦、会车刮擦等。
  
  2、车辆与行人的交通事故 指机动车对行人的碰撞、碾压和刮擦等事故,包括机动车闯入人行道及行人横穿道路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中,碰撞和碾压常导致行人重伤、致残或死亡;刮擦相对前两者后果一般比较轻,但有时也会造成严重后果。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机动车碾压骑自行车人的事故。
  
  4、车辆自身事故
  
  指机动车没有发生碰撞、刮擦情况下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事故。
  
  5、车辆对固定物的事故
  
  指机动车与道路两侧的固定物相撞的事故。其中固定物包括道路上的工程结构物、护栏、路肩上的灯杆、交通标志等。
  
  (五)按地点分
  
  交通事故发生地点一般是指哪一级道路。在我国,公路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共五个等级;城市道路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另外,还可按在道路交叉口和路段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来分类。
  
  构成交通事故,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另外,也要求事故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标到期后超过续展期怎么办
      商标到期后超过续展期怎么办一、商标到期后超过续展期怎么办商标过期,然而又没有续展的,商标局就会对商标做出宣告商标从此无效的决定,那么这时......


·房屋复垦补偿标准是什么
      复垦补偿款按每户宅基地实际面积补偿。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


·应该如何对无效合同处理
      应该如何对无效合同处理一、应该如何对无效合同处理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


·从法律上讲什么是非法集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些犯罪分子会利用人们渴望一夜暴富的心理,对别人宣称低投入高回报之类的话,来诱惑别人进行资金投入,之后这些钱就犹如石沉大海......


·一、店面不租违约金如何算?
      一、店面不租违约金如何算?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


·“抄袭”在法律上的定义是什么?
      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流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流程1、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利于扩大公司的规模,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但必须经过正常的法律程序,......


·一、母亲改嫁大伯抚养侄女的标准是什么?
      一、母亲改嫁大伯抚养侄女的标准是什么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


·失火罪处几年有期徒刑?
      失火罪处几年有期徒刑?一、失火罪处几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如果没借条起诉能胜诉吗?
      如果没借条起诉能胜诉吗?没借条也是可以起诉的,有可能胜诉,可以提交支付记录或者转账记录来提交到法院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


·民事诉讼二审律师收费标准
      民事诉讼二审律师收费标准通常来说,我们在诉讼过程中都会需要寻找律师。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不言而喻,尤其是一个好律师能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