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安排加班国庆几天有加班工资

被安排加班国庆几天有加班工资?一般10月1日、2日、3日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3倍工资的,10月4号到7号也被安排加班的话,加班工资是1.5倍到2倍不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公司拖欠员工加班工资会有什么惩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国庆节和春节理论上都是放7天假的,可是,即便是春节被安排加班,也不是说这7天的加班工资就都是按照三倍工资计算的。对于用人单位提出来的,要求在国庆节加班的请求,如果不是情况特殊,职工是可以拒绝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现在购买五险一金已经非常有普遍性,对于大多数来说,五险一金都
      现在购买五险一金已经非常有普遍性,对于大多数来说,五险一金都不是很陌生,对五险一金的大致构成都有些了解,但是对于很多私营企业来说,给职工购买......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风险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风险是什么?一、诉前财产保全担保风险是什么?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设定财产保全制度,其初衷是为了充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确保......


·票据行为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票据行为的基本特征是什么?一、票据行为包括哪些?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


·人身保险指定受益人规定是什么?
      人身保险指定受益人规定是什么?人身保险指定受益人规定是有购买保险的人员在购买保险合同当中约定。人身保险指定受益人规定是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所特......


·现在越来越多的夫妻离婚不再像以前那样心平气和、好聚好散
      现在越来越多的夫妻离婚不再像以前那样心平气和、好聚好散,通常都会因为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矛盾,甚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为了使夫妻双......


·公证处如何办理析产公证?
      公证处如何办理析产公证?所谓的析产公证实际是指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具体操......


·私人修的公路被占用有补偿吗
      私人修的公路被占用有补偿。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单......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


·怎样才能证明已经分居?
      有的夫妻可能会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在这种情况下若持续分居时间达到了两年及其以上的话,则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但此时证明夫妻已经分居符合离婚条......


·民法总则中基本权利是指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
      民法总则中基本权利是指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中基本权利是指什么?民事权利是民事......


·起诉离婚分财产对方不同意法院能判离吗?
      起诉离婚分财产对方不同意法院能判离吗?起诉离婚分财产对方不同意法院能判离的,毕竟,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法定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