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证据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关联方式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所谓直接证据,就是以直接方式与案件主要事实相关联的证据,即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所谓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的案件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因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也称“旁证”。
在司法实践中,直接证据通常表现为各种言词证据与书证、视听资料。间接证据的表现形式纷繁芜杂,物证、勘验笔录、鉴定结论通常属于间接证据。证人证言不一定都是直接证据,如果证人证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就属于直接证据。例如,亲眼目睹一起抢劫案件发生过程的证人的证言,就是直接证据。
这里所谓的直接证明,主要是指该证据的形式意义上的“证明”功能、“证明”作用,而不能简单地、绝对化地理解为实质意义上的“证明出来”、“证明清楚”。
二、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划分的标准
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是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关联方式,或者说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证明性质。凡证据都具有关联性,但是关联的方式有所不同。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是直接的,是没有中间环节的。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则是间接的,是通过其他证据连接的。凡证据都具有证明功能,但是证明的性质有所不同。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具有直接性,即可以不依赖于其他证据,“一步到位”地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间接证据的证明则具有间接性,即必须与其他证据连接起来,而且往往要以某种推论为中介才能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间接证据的连接是环环相扣的链条,还是多股细绳拧成的绳索?)
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地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但是可以单独、直接地证明案件事实中的某个情节或片断。换言之,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具有间接性,但是对于案件事实中某个情节或片段的证明则可能具有直接性。由此可见,区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关键问题是要明确什么是案件的主要事实。
所谓案件的主要事实,就是对确定案件争议或解决诉讼纠纷具有关键意义的事实。在不同种类的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亦有所不同。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民事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行政诉讼案件的主要事实是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存在及是否合法的事实;在刑事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则是指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否实施了被指控的那个犯罪行为的相关事实。
三、直接证据应具备哪些条件
直接证据应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单独一个证据;
第二,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第三,证明方式是直接的,无需经过推理过程,即可以直观地说明犯罪行为是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例如,某犯罪嫌疑人供认他持刀将被害人杀死,某证人称他目睹犯罪嫌疑人用木棍打伤了被害人,都属于直接证据。其中,证明某人有罪的直接证据必须具有肯定犯罪事实确已发生、该人为犯罪人两个因素;证明某人无罪的直接证据则只需否定其中一个因素即可。因此,否定犯罪存在或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的直接证据,可以是七种证据中的任何一种。而肯定犯罪的直接证据则往往表现为言词证据。
对于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分,以及什么是直接证据的条件这些相对较为专业的概念,有了上面的介绍,您应该有了初步的了解,在这里我们还要提醒您,对于专业问题,不能仅仅凭借直觉和简单的文字资料判断,需要深入研究论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婚前双方出资登记一方名下可以加名字吗
婚前双方出资登记一方名下可以加名字。对于婚前还是婚后的房产加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自行约定好就可以。法院对于婚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而只登......
·郴州永兴政府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什么?
郴州永兴政府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什么?郴州永兴政府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
·小孩生下了已婚男人是否够成重婚罪?
一、小孩生下了已婚男人是否够成重婚罪?小孩生下了已婚男人并不能证明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
·起诉离婚男方无过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男方无过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就我刚发的规定,如果起诉离婚,男方没有工作的话,那么离婚的财产判决,就按照法律规定的来进行,如果有工作的......
·一般保证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保证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一般保证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终止的情形: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仲......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怎样的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怎样的一、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怎样的根据《征管法》、《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规定,税务行......
·公司债券个人能购买吗 ?
公司债券个人能购买吗?一、公司债券个人能购买吗个人可以通过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两种途径购买企业债券。一级市场购买的话,可以通过网上跟网下的方......
·子女放弃继承兄弟继承权可以行使吗?
一、子女放弃继承兄弟继承权可以行使吗?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高空坠物砸坏阳台玻璃谁来负责?
高空坠物砸坏阳台玻璃谁来负责?如果物业没过错,不应承担责任,而应由坠物的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高空坠物是要负的责任是:根据《中华人......
·诈骗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从这个角......
·离婚多久可以告对方隐匿财产?
离婚多久可以告对方隐匿财产?发现对方隐匿财产,二年内可以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