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当事人自愿放弃工伤认定怎么写

一,当事人自愿放弃工伤认定怎么写通常情况下,发生工伤后,员工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伤情较轻,可以自行处理的,员工也可以放弃。在员工放弃工伤认定申请承诺书中,要写清工伤发生时间、地点,表述自己放弃工伤认定的权利及后果由自己承担。并且,在承诺书的后面,要签署上姓名及日期。个人自愿放弃工伤认定是有效力的。二、员工放弃工伤认定具有法律效力吗?我国员工自动放弃工伤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员工选择自动放弃工伤认定,需要做出放弃工伤认定的承诺书。工伤认定期间公司要求签放弃认定,属于公司严重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的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三、哪些情况下工伤认定不予受理?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放弃工伤认定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一旦自己今后的存在后遗症,问题的处理就会比较麻烦,因此当事人在进行上述行为的时候需要仔细考虑,否则问题的解决就会失去现实的意义,就是自己被所属的企业的所坑骗,自己应该做好一定的认知,减少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普通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
      普通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关于涨多少可以举报的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数字,法律法规尚属空白,更多依赖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单位安排超时加班,能不能随时辞职?
      单位安排超时加班,能不能随时辞职?《劳动法》规定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如果单位安排加班超过了这个限制,则违反了《劳动法......


·什么是遗弃罪,遗弃罪自诉书怎么写?
      我们知道遗弃罪是自诉案件,也即若当事人不主动向发运提出救急,司法机关是不会提出公诉的。因他人的遗弃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可以按照书写遗弃罪自......


·入室盗窃罪批捕标准是什么
      入室盗窃罪批捕标准是什么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去英国留学条件有哪些?
      去英国留学条件有哪些?1.文凭复印件2.大学或高中已有的成绩单(要求英文件并盖有学校教务处或大学公章)3.英文成绩单复印件(含IELTS/TOEFL/GMAT/GRE/CE......


·没公证的赠与合同生效吗
      没公证的赠与合同生效吗,怎样才会生效许多人都有这个疑问,如果被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接受了赠与,但是,同时又有一个担心,那就是如果他的赠与合同如......


·一、劳动合同丢失如何补办?
      一、劳动合同丢失如何补办?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劳动合同丢失,劳动者......


·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的程序是怎样的
      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的程序是怎样的在经济活动中,为了减少损失,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债券的合同中约定回售条款。在一定期限到来时,转债持有人有权将......


·诉讼时效中断要点有哪些内容?
      诉讼时效中断要点有哪些内容?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划分?
      一、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划分?离婚时共同债务会均等分割,很多的债务若是在发生时,夫妻一方没有明确的说明,第三人就可以认定为此时是该夫妻共同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