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法律规定的有效形式是什么

遗嘱法律规定的有效形式是什么(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三)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四)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二、遗嘱生效要具备什么条件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不能超出法定的遗嘱情形,即不能用公证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以及自书遗嘱之外的形式订立,否则的话会直接认定该遗嘱无效。对于这几种遗嘱,效力最高的是公证遗嘱,因此在有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如果其中有一份是公证遗嘱的话,那此时就按照公证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当事人都会要求相应的保险公司进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


·民法总则规定关于营利法人的设立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关于营利法人的设立有哪些?我们设立一家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甚至是私人企业都是必须要有营业执照的。那么我......


·劳动合同三年到期不签怎么为?
      劳动合同三年到期不签怎么为?签订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拒......


·过退休年龄人的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过退休年龄人的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损害赔偿案件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即受害人为退休人员的,继续被其他单位聘用从事工作,在发生交通事故损害......


·员工停薪留职报告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员工有其他想法或者因为某些事情想要暂离工作岗位时,可以选择与公司领导协商,询问是否可以停薪留职,当然在离职期间也可以选择为其他工作单位效劳......


·误工费评定准则是什么
      误工费评定准则是什么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


·盗窃罪最高判刑多长时间?
      由于盗窃罪是一种财产性犯罪,它的处罚力度一般是按照犯罪数额的大小来确定的。因此,在不同的案件当中,法院一般会根据盗窃金额的多少来确定最终的刑......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定是怎样的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定是怎样的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


·犯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处罚
      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处罚?达到了故意伤害的定罪标准,满足构成故意伤害主客观要件,依据主观恶意和客观结果的程度不同,量刑标准也不一。具体来说,犯本罪......


·宣布婚姻无效怎么取证?
      婚姻对即将成为夫妻的男女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喜事,但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姻绝对都是甜蜜而幸福的,有少数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不幸和伤痛的,甚至......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