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加班期间脑干出血死亡属于工伤吗?

加班期间脑干出血死亡属于工伤吗?
  
  一、加班期间脑干出血死亡属于工伤吗?
  
  不一定属于工伤,具体需要当地劳动保障局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赔偿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或鉴定职业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用人单位30日内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最高期限为1年之内)。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加班期间就是属于在工作的时候,如果出现了疾病死亡的情况,那么一般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只要是突发疾病的死亡或者是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抢救无效的,那么一般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从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金融诈骗金额48万会怎么判
      金融诈骗金额48万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没办结婚证离婚算婚姻诈骗吗
      没办结婚证离婚算婚姻诈骗吗?没办结婚证离婚的不算婚姻诈骗,但没办结婚证的可以要回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在各类意外事故当中
      在各类意外事故当中,由于处理意外所耽误的时间,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群来说,也造成了一定的工作上的耽误。事故中的负责任一方需要对于另一方进行损失......


·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对于企业面对征地拆迁都是一个很被动的局面。我们知道,企业在进行拆迁补偿时,事先都会为其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的结......


·一、大腿骨折工伤如何赔偿多少钱?
      一、大腿骨折工伤如何赔偿多少钱?工伤大腿骨折的,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然而根据鉴定的等级来进行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


·起诉离婚开庭原告不到庭会怎么判
      在诉讼离婚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被告不出庭的情况,而此时法官往往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也就是说最终都是会对案件作出判决的。但也有可能出现原......


·一、单位公务员能随时辞职吗?
      一、单位公务员能随时辞职吗?公务员不可以随便辞职。所谓辞职,是向组织申请并得到组织批准后,辞去公职的行为。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


·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具体是什么
      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具体是什么合议庭经审查发现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


·电话恐吓一次能立案吗?
      电话恐吓一次能立案吗?一、电话恐吓一次能立案吗?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能否立案要根据情节而定,一般的恐吓行为,只有一次的,情节很轻的,没有造成......


·一、长沙哪个地段买房子比较合适?
      一、长沙哪个地段买房子比较合适?1、繁华商业区和次繁华生活区虽然这两个区是两个不同的地段,但是在长沙,繁华的市中心和次繁华生活区的界限不......


·公安申请检察院批捕多久有结果?
      一、公安申请检察院批捕多久有结果?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