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工过年加班多少工资?

职工过年加班多少工资?春节加班工资属于法定节假日的按三倍工资计算,调休日按双倍工资计算,即大年初一、初二、初三为三倍工资,春节假期其他时间按双倍工资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计算加班工资有哪些特殊情况?1、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2、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3、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综上所述,生产企业在过年期间也会安排职工值班干活,职工在春节期间加班,属于法定假日的三天可以拿到本人工资三倍作为加班的补偿。其余四天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是工资的双倍。企业没有给加班工资,员工应当收集加班的证据材料去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


·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


·工资基数是指什么有什么用处?
      劳动者的固定收入成为工资,工资基数是什么,有什么用处。工资基数可以直接理解为基本工资,就是除了奖金、补贴、加班费之外的工资收入,基本工资一般......


·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没借条 一、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没借条?
      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没借条一、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没借条?1、和对方协商要债,注意保留聊天记录。2、请家里其他亲属介入调解。3、向人民法院起......


·其实我们都都能够认识到
      其实我们都都能够认识到,关于代通知金的一些相关的举措,其实说白了,代通知金就是为了代替通知员工,而赔偿一些金额,那么公司针对代通知金规定有哪......


·法律中规定什么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在尚未作出最终的判决之前,其实嫌疑人、被告人都是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的,不过在提出了申请之后,最终是否能获得批准,还是要看具......


·对方有外遇该怎么证明
      ,遇到外遇问题,最棘手的是如何证明,那对方有外遇该怎么证明呢?有外遇的,在离婚时是属于过错方的,有过错的在离婚时要赔偿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害,那......


·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什么
      怎么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什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纠纷属于特殊的纠纷,即劳动纠纷,而在对这类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法律中也是有特......


·申请加拿大专利费用包括哪几个方面
      申请加拿大专利费用包括哪几个方面申请加拿大专利费用包括哪几个方面?申请加拿大专利费用包括授权后每年需缴纳的续展费,专利设计维护费,申请过程......


·合同到期离职手续需要办哪些?
      合同到期离职手续需要办哪些?1.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a.......


·立案侦查和立案审查的区别有哪些?
      立案侦查和立案审查的区别有哪些?1、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