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时效中断合同法上是怎样规定的

一,诉讼时效中断合同法上是怎样规定的合同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通则中一般的时效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又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1年。《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诉讼时效的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另外,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符合这两项规定的,当事人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简而言之,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以前经过的期间也包括在内,暂时中止一段时间以后继续计算,而诉讼时效的中断是以前经过的期间完全失去效力,从中断的事由结束后重新开始计算。在实践中您可能最易与诉讼时效相混淆的就是除斥期间这个概念,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只要期间经过,权利就消灭了,且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诉讼时效问题的处理在具体事情的处理上需要自己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充分的认定,就可以促进自己的权益维护,但是需要自己在程序上合理的运用,不过时效问题的出现对于当事人来说,既是一种的限制,同时的也可以提醒自己积极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解读需要注意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解读里,人身损害指的是人的生命和健康以及身体等方面受到侵害,从而产生伤害和残疾以及死亡等方面的精神损害。在受到侵害以后,受害......


·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
      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如果在这方面引发纠纷的话,双方还可以通过......


·企业并购外部风险的种类有哪些
      企业并购外部风险的种类有哪些企业并购外部风险的种类有哪些(一)企业并购实施前的决策风险目标企业的选择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估是一个科学、理智、......


·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有哪些规定?
      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理应履行的抚养义务。在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后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保证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需要。法......


·域名恶意抢注案件包括哪些情形 一些比较顶尖的一级网站域名,
      域名恶意抢注案件包括哪些情形一些比较顶尖的一级网站域名,不管是在我国还是在国际上,都可以进行网站域名抢注,本身正常情况下的网站域名抢注是受......


·交通事故起诉索赔要什么证据
      交通事故起诉索赔可以是因为人身受到损害而索赔,当然也可以是因为财产受到损失而进行索赔,但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进行索赔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那......


·定金交付后承租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定金交付后承租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通常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会写清违约条款,在实际操作中,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责任通常是支付一个月的......


·入职造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入职造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要几个人才构成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的处罚
      组织卖淫罪的设立是为了纠正社会不良风气,保障和谐社会建设。但是在实践中,组织卖淫的现象还是有很多,而且很多人对组织卖淫罪的主体构成不了解,那......


·劳动法对于辞退人员工资发放要求是什么?
      劳动法对于辞退人员工资发放要求是什么?一、劳动法对于辞退人员工资发放要求是什么?工资应当及时结清,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代位继承人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代位继承人的规定是什么?在我们国家规定代位继承,实际上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所以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了这个价位继承的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