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公司把脚崴了是工伤吗?

在公司把脚崴了是工伤吗?
  
  一、在公司把脚崴了是工伤吗?
  
  在公司把脚崴了算工伤,由公司负责报销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赔偿程序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综上所述,只要是在公司里日常工作的时候出现的伤情而无论大小都可能会被算作是工伤,员工是有权利去跟单位要医药费或者其他相关的必要费用作为赔偿的,所以公司在平时也应该注意保护好员工的人身以及公司设备的维护以免出现意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高空坠物答辩状什么时候提交
      一、高空坠物答辩状什么时候提交?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单位向中级法院,劳动者向基层法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竞业禁止的内容
      1、受“竞业禁止”的企业员工的义务。这是对劳动者择业自由的限制。具体来讲,就是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期间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竞争企业......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交强险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交强险标准是什么具体交强险赔偿标准: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当有......


·在我国单位双罚制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有很多公民都是在旁听刑事案件审理的过程当中才第一次听到了单位双罚制,也有人会觉得所谓的单位双罚制和国家对有些个人犯罪采用的判刑加判处罚金的这......


·婚姻法中起诉离婚要申报财产吗
      婚姻法中起诉离婚要申报财产吗?起诉离婚不是必须要申报财产,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


·一、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一、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1、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只限本单位职工购买,转让无效,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转让,如果转让方一旦反悔,购买方的权益将......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后果 ?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后果?一、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由谁承担后果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


·一人有限公司注销股东会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人有限公司注销股东会议范本是怎么样的?一、一人有限公司注销股东会议范本是怎么样的?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会议时间:......


·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最少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被胁迫结婚怎么处理
      被胁迫结婚怎么处理(一)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受胁迫而申请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本人。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