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后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怎么办
  
  一、离婚后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怎么办
  
  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或调解书;
  
  (二)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三)按要求提供小孩儿照片(一般为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四)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如果不办理小孩户口迁移,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即可。 如果需办理小孩户口迁移,除协议(有的地方需要到公证机关公证协议)外,需要准备以上材料。 户口迁移的程序如下:
  
  (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三)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五)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六)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七)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八)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岁以下的比例超过80%。对于这类案件,考虑到子女尚年幼、让女方抚养较为合适的实际情况,法院一般都倾向于把小孩裁判由女方携带抚养。但随着子女的成长,子女教育、医疗等所需抚养费用越来越大,不少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更因失业、患病等原因,经济条件发生了改变,已无力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二)原抚养方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
  
  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离婚后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长期在外地工作和生活,但这些子女的户口并没有随抚养人迁移到新的工作和生活地点,导致子女无法在抚养人新工作或生活区域内的学校就读,而仍留在户籍地继续学业。这样,抚养人实际上难以承担起照顾其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为了使其子女得到家长良好的关心和照料,原抚养方便向法院提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三)无抚养权一方移居香港或国外,要求子女随同生活
  
  中国居民移居香港、北美、澳洲等地区的情况增多,原来无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将要移民到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或地区,要求子女随同生活,希望小孩能获得较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而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案件也有所上升。
  
  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抚养书双方在办理时,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要求一方优于另一方时,才可以进行相关的抚养权变更。我国的离婚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诉讼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食品安全法过期食品如何处罚
      生产过期产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法律依据:《中华......


·仲裁劳动关系时效有多长?
      依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与企业的纠纷解决采取的是仲裁前置的程序,也就是如果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必须先要经过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


·公司股权转让税收吗
      公司股权转让税收吗转让方是公司,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


·行政处罚不服申请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不服申请格式是怎样的?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在受到行政处罚的决定书之后,若不服从于该处罚是可以提出复议的请求的,对于这些提出复议的主......


·特殊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特殊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而来的。附条件的合同,指合同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


·如果双方是以同居的名义生活在一起
      如果双方是以同居的名义生活在一起,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是否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继承该遗产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况来讨论。如果同居双方是属于事实......


·如今从事个体经营的越来越多,而在从事个体经营的过程中首先是要
      如今从事个体经营的越来越多,而在从事个体经营的过程中首先是要选择合适的商铺进行租赁,一般在选择商铺的时候租赁双方都会签订合同的,但是如果有一......


·侵犯肖像权姓名权的表现是什么?
      侵犯肖像权姓名权的表现是什么?现在网络十分发达,很多网络商家都会在网上寻找一些样貌不错的照片做广告,那么使用照片时为经过本人同人都是属于侵......


·欠钱不还还说得很有理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说得很有理怎么办?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


·户口不在农村土地使用权还有么?
      户口不在农村土地使用权还有么?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


·民事裁定书(对债权人申请破产还债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3    (××××)×民破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