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隐名股东如何实现决策权?

隐名股东如何实现决策权?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在诉讼中,书面协议是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只在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满足“与其他股东达成设立公司或继续经营公司的合意”的实质要件。因此,仅有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通常不能产生确认隐名投资者享有股权的法律效果。隐名投资者应当争取同项目公司及其他股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使公司内部各当事人均认可隐名投资人的实际股东地位。3、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隐名投资者在进行出资并设立公司后,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委派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二、如何确定隐名股东是否属于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综上所述,现在有些出资人是公司的隐名股东,通过和显名股东签订代持协议证实自己的身份。隐名股东行使决策权,可以在代持协议中和显名股东约定,由显名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表决公司事项,或者其委派管理人员,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跨国民事诉讼赔偿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跨国民事诉讼赔偿管辖是怎样规定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民事诉讼,主要是关于一些赔偿方面的问题,这种问题如果是底下能够达成一致的话......


·监护人没钱赔偿怎么办?
      监护人没钱赔偿怎么办?主张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其监护人的财产,主张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个人注册商标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注册商标流程是怎样的生活中,我们见到的大部分商标都是属于企业商标,也就是说企业才是商标的商标权人。但实践中,也有一些是由个人注册的个人商......


·被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不?
      一、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不?批捕即检察机关、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决定逮捕的强制措施。批捕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必经程序,逮捕的决定......


·如何理解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
      如何理解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一、如何理解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1、股权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约定......


·现在
      现在,企业在用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员工的入职信息的全面的了解。不仅仅用人单位会存在入职的陷阱,一些劳动者也会设置一些陷阱,让企业非常的头疼,......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怎么写?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怎么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存在违法的,或者造假的情况则需要追究相关违约的责任,《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法律没......


·夫妻没离婚分居时间的财产怎么分配
      很多夫妻由于感情破裂没离婚而选择分居,分居期间就会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所属以及财产的分配原则,以至于我们在准......


·行政不作为有哪些行为?
      行政不作为有哪些行为1、在依申请的行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如高谷镇大青村四组诉彭水县国土局不处理土地纠纷一案。2......


·总公司迁入分公司股东决议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总公司迁入分公司股东决议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总公司迁入分公司股东决议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会议召开时间2、会议召开地点3、参加会议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