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异地重婚取证需要有哪些证件?

异地重婚取证需要有哪些证件?我们可以寻找对方登记结婚的结婚证,共同租房的合同,他们以夫妻名义参加社会活动的证言,文字记录等等,如果遇到困难,我们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 、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 、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 、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 、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 、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所以说重婚罪取证也要从这几个方面展开,才会收集到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案件。二、而这些重婚罪证据中有那几种证据呢?(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某些专门性问题,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从而作出科学的分析,提出结论性的意见,称为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亲自进行勘查检验,进行拍照、测量,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成笔录,称为勘验笔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从诉讼本质上看,这不是很大的区别。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婚罪就是属于构成了犯罪,但对于举报这种犯罪也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得到处理,只要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在做任何的事情,那么这些都是属于重婚的行为,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条款来,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疫情严重房贷逾期怎么办?
      疫情严重房贷逾期怎么办?疫情情导致房贷逾期的应当说明原因并申请延迟还款,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


·哪些证据材料不合法
      哪些证据材料不合法一、哪些证据材料不合法1、作证主体不合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因此,无民......


·2023劳动合同要盖什么章
      劳动合同要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


·商标侵权投诉怎么收费诉讼费?
      商标侵权投诉怎么收费诉讼费?一、商标侵权投诉怎么收费诉讼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


·食物中毒属于意外险吗
      在我们日常认知中,可能会觉得意外是指生活中的突发事件,比如走路摔倒、或者在正常生活中遭受了一些突发事件,那么食物中毒呢,算不算是意外,我们来......


·国家对信用卡违约金有什么规定?
      国家对信用卡违约金有什么规定?信用卡违约金,指的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的违约金......


·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


·二手房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二手房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一)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1、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如有特殊......


·私募基金成立条件
      私募基金成立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


·行政拘留适用的对象是什么?
      一、行政拘留适用的对象是什么?公安机关采取的拘留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自然人。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尚未达到犯罪程度......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停工留薪期工资”应以职工发生工伤前一个月的工资为标准,还是应以职工发生工伤前一段期间内的平均月工资为标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