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笔录到辨认人就必须有见证人吗

笔录到辨认人就必须有见证人吗?辨认笔录中不是必须要有见证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百一十一条,勘验时,人民检察院应当邀请二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公安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第4条第3项规定:现场勘察必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公安司法人员不能充当见证人。二、《刑事诉讼法》的辨认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尤其是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做虚假辨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3、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可以有见证人在场。4、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辨认照片时,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人民检察院自侦的案件,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为5—10人,照片为5~10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照片不得少于5张。5、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的,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密。6、对于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主持和参加辨认的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对辨认对象应当拍照,必要时可以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笔录当中有记录到辨认人的话,其实就是跟辨认人在现场辨认的实际情况一致的,辨认完以后也会让辨认人在笔录上面签字的。在辨认人整个辨认的过程当中,任何人不会给辨认人暗示的,辨认人的辨认结果也属于证据材料之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什么?
      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什么在申请授予专利权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申请费,从这方面其实也就能看出,针对不同类型的专利,其实在申请专利......


·一、公车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一、公车误工费需要赔偿吗?对于只有车损的案件,没有误工费,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如果车辆是营运性车辆,可以向对方主张营运车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30万
      互联网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断出现,侵犯个人信息的数量巨大,有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30万条,给不少了人带来了麻烦。国家对侵犯公民信息的......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机动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可分交强险......


·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没补偿?
      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没补偿?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有补偿,九级工伤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二)项规定,非本......


·房产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


·醉驾免于刑事处罚驾驶证要吊销吗?
      醉驾免于刑事处罚驾驶证要吊销吗醉驾法院刑免予处罚还是会被吊销驾照的。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吊销照有多种情景,如到时不审验的、记满12分以......


·走私缓刑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走私是一个犯罪的黄金时期,随着国家对于法律的逐步完善,近几年走私犯罪越来越少,但是面对利益有的人还是会铤而走险,走私的判罚......


·妨害作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


·购买人身保险的注意事项
      一、量入为出购买保险前,应计算清楚现有的收入水平及将来可能的收入能力,以保证在今后的岁月中,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以防投保数额过大、交费过高而影......


·违约合同欠钱不还怎么办
      违约合同欠钱不还怎么办?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第二,调解解决。在有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