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下班之后出的安全事故算不算工伤?

下班之后出的安全事故算不算工伤?工伤认定对受伤员工来说至关重要,毕竟只有认定工伤后才会有相应的补偿待遇。如果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或工亡,也就意味着员工不仅没有赔偿金,还要自付治疗费。职工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二、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1、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2、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3、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工商登记材料;(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4、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5、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综上所述,员工下班后回家在路上遇到事故,能评上工伤的要符合严格条件,比如是交通事故受伤,并且对方承担大部分责任,这样,员工除了要求肇事方赔偿外,还可以去单位申请工伤。等认定书下达后,下一步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明确工伤等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一)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14元。依据财综[2009]24号(二)土地管理费:使用土地每......


·批捕文书一般什么时候发?
      一、批捕文书一般什么时候发?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中国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所制作的书面决定。司法文书的一种。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委托代理授权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委托代理授权终止的情况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委托代理......


·离婚起诉书需要几份
      起诉书两份。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以及不......


·由建设单位为负责人
      由建设单位为负责人,授权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所以验收的组织人是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到一个公司入职之后就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
      到一个公司入职之后就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了企业和劳动者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很多时候可能你只是签订了合同,根本也没在意过里面的内容,没......


·超过招摇撞骗罪的数额限制是怎么认定的?
      超过招摇撞骗罪的数额限制是怎么认定的?一、超过招摇撞骗罪的数额限制是怎么认定的?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存在招摇撞骗行为就可以入罪,根据刑......


·提前还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提前还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提前还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提前还贷要注意银行的要求借款人想提前还贷,必须是在还款半年以上,甚至个别银行要......


·入职不满一个月工资不发工资吗
      一、入职一个月离职的工资会不会发根据相关规定,入职一个月离职的工资,提前告知用人单位且符合离职手续要求的,工资是会发的。1、如公司没有交社保,......


·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


·起诉对方重婚罪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一、起诉对方重婚罪对方不出庭怎么办?可缺席判决,涉嫌构成重婚罪的,由公安机关实施抓捕。若犯重婚罪者,在接到传票后拒不现身。法院可以运用自身强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