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构成销售假药罪如何处理?

不构成销售假药罪如何处理?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再比如,这次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实施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这个规定,如果生产、销售假药达不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但是如果构成非法经营罪、假冒商标罪、非法行医罪、非法采供血罪,就按照行为人所触犯的罪名来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还要说明的是,行为人生产、销售假药,如果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并不等于说他可以不受处罚,因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要依法追究其违法责任。销售假药在我国是被认定为抽象危险犯,因此就算不知道是假药的情况下,销售假冒药品的,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特征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从司法实践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无论出自何种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构成犯罪自然就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但是如果不构成犯罪,那么就不用对应的法律处罚,但是可能会受到行政方面或者是民事方面的法律追究,所以应该多方面的看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划拨土地自建房屋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1、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费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


·一、婚前购房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婚前购房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分割房产吗?如果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财产分割时就可以分割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形:1、婚姻期间夫妻......


·钱不是自己用的借条自己写的谁来偿还借款?
      钱不是自己用的借条自己写的谁来偿还借款?一、钱不是自己用的借条自己写的谁来偿还借款?自己写的打借条借钱让别人用,借款到期自己应当承担还款......


·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在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遗嘱方式下,法律规定必须要由见证人在场,并且要求至少要有两个的见证人。但也不是说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遗嘱见证人,那么您......


·普通合伙企业法定解散事由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法定解散事由是什么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


·离婚了还要去派出所登记吗
      需要。离婚是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


·重庆工伤认定需要钱吗?
      工伤认定是有关部门对工伤的一个鉴定、认定的行为,工伤当事人和用人单位想要关于工伤待遇更好的得到协商,可以凭借工伤鉴定的等级标准给予相应的工伤......


·一次行政拘留有影响吗?有哪些影响?
      一次行政拘留有影响吗?有哪些影响?一、一次行政拘留有影响吗?有哪些影响?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


·杀人未遂案中,杀人凶器是直接证据吗
      杀人未遂案中,杀人凶器是直接证据吗?在杀人未遂的刑事案件中,法庭审理时会有相关证据的呈现,如当事人的证言、杀人凶器等。而其中证据可以分为可以直......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定?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定?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


·现今
      现今,有许多车主认为投保了交强险便可以高枕无忧了,一旦出险就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是大多数车主却不知道很多险种都有各自的赔偿范围,对于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