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构成销售假药罪如何处理?

不构成销售假药罪如何处理?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再比如,这次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实施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这个规定,如果生产、销售假药达不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但是如果构成非法经营罪、假冒商标罪、非法行医罪、非法采供血罪,就按照行为人所触犯的罪名来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还要说明的是,行为人生产、销售假药,如果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并不等于说他可以不受处罚,因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要依法追究其违法责任。销售假药在我国是被认定为抽象危险犯,因此就算不知道是假药的情况下,销售假冒药品的,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特征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从司法实践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无论出自何种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构成犯罪自然就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但是如果不构成犯罪,那么就不用对应的法律处罚,但是可能会受到行政方面或者是民事方面的法律追究,所以应该多方面的看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近期有朋友问公司的股东有变动,手续该怎么走?多久能办完?今天我们就来跟您讲解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这个......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


·一个股东股东会决议生效吗?
      在有限公司里面,只有一个股东去参加股东会,由此产生的股东会决议是不生效的。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必须经过三分二以上股东表决同......


·合同中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合同中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多少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


·机械设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机械设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如何书写?一、机械设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如何书写?受让方:(以下称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下列属于财产清查一般程序的有那些
      下列属于财产清查一般程序的有那些一、财产清查一般程序财产清查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一般包括三个步骤:1、清查组财产清查前成立清查组,负责......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他项权证要多久放款?
      贷款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因为贷款的话,他肯定是需要有一个能力来担保,确实能够还款,否则的话对于银行来说也是非常,不安......


·交通事故责任复议的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复议的流程是什么?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


·非法窃取军事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窃取军事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非法窃取军事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犯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


·妻子帮他还债离婚后还要还吗?
      妻子帮他还债离婚后还要还吗?不一定。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


·一个土地使用证两家人用可以不可以?
      一个土地使用证两家人用可以不可以?一、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