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隐名股东出资权益保护措施有哪些

隐名股东出资权益保护措施有哪些?第一,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二,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只在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满足“与其他股东达成设立公司或继续经营公司的合意”的实质要件。因此,仅有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通常不能产生确认隐名投资者享有股权的法律效果。隐名投资者应当争取同项目公司及其他股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使公司内部各当事人均认可隐名投资人的实际股东地位。这是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具体体现,也能够在更大程度上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第三,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隐名投资者在进行出资并设立公司后,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委派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决策。这样做不仅可以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预防可能发生的风险,而且一旦发生诉讼,隐名投资者可据此主张已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从而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诉讼地位和判决。第四,关注显名股东持股情况,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隐名投资行为的隐蔽性,决定了其时刻受显名股东的制约。因此,必须时刻关注显名股东的资产和纠纷状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持对显名股东一定程度的控制力。要注意防止显名股东违反协议将股权转让或作其他处分,或因他自身原因导致股权被法院冻结甚至执行。在商业条件允许时,应及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尽快消除不确定性带来的法律风险。二、隐名股东的风险1、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一般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在代持股协议中也会约定有关转交投资收益的内容。如果这种投资收益对显名股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诱惑,有可能促使显名股东违反协议约定,拒不转交。2、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擅自处分股权。显名股东作为该公司法律文件实际记载的股权所有人,对外可以行使一切有关该部分股权的权利。对内来说,显名股东应当是受制于隐名股东的,其一切法律行为应当向隐名股东汇报并在作出重大处分决定时必须事先获得隐名股东的同意。但对外来说,别人并不知晓该部分股权的真实所有,只依据公示的法律文件来认定。因此,当显名股东为谋取利益而故意擅自转让、质押这部分股权时,实际出资人的利益会很难得到保障。3、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滥用股东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股份转让权、资产收益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等等,这些权利都在极大程度上赋予了股东对公司控制,如果显名股东有意侵害隐名股东利益,在未经得隐名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滥用这些权利,对隐名股东带来的损失也是极大的。正因为法律制度上对隐名股东几乎没有任何的规定,正因为这样,隐名股东才要学会通过一些实际案例,把有可能会发生的这些纠纷提前都在书面协议中约定清楚了。其实,实际投资人在寻找挂名股东的时候,对挂名股东也需要有一定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车辆追尾具体责任怎么认定
      追尾具体责任怎么认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父母死了没有遗嘱的财产怎么分
      父母死了没有遗嘱的财产怎么分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


·从什么时候起合同开始生效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的体现,而合同只有在生效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从什么时候起合同开始生......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规定是什么?
      民事仲裁中止审理规定是什么?民事仲裁中止审理规定是:(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


·大病两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人有旦夕祸福,往往有时候病来的很突然,一旦遇到重大疾病就会向单位申请病假休息,一般在医疗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允许的,那么大病两年解除劳动合同......


·一、醉驾罚款会通知家属吗?
      一、醉驾罚款会通知家属吗?如果醉驾只是罚款的话是不会通知家属的,除非当事人没有能力应对交警的处罚或者没有钱交罚款的话可能会通知家属前来处理。......


·福州自建房拆迁怎么算?
      一、福州自建房拆迁怎么算?1、选择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


·离职后单位没给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的后果是什么?
      员工在与单位商量好离职的问题之后就可以直接离开公司是通常的做法,但是实际中有很多员工与单位有合同关系的都会在劳动局有所备案,如果仅仅是离开公......


·挂名空壳公司法人有何风险
      挂名空壳公司法人有何风险一、挂名空壳公司法人有何风险(一)、在民事、经济上:1、担任有两名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


·一、公司能随意解雇员工吗?
      一、公司能随意解雇员工吗?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雇其雇员,但不得任意解雇:1、过失性辞退企业在工人过错的情况下不需要30天通知,立即解雇员工行......


·二房东逃跑房东怎么办?
      二房东逃跑房东怎么办?1、通过法律程序追究二房东的刑事责任,可以去起诉二房东诈骗,但必须要符合条件。金额2000以上立案,没有直接证据恐怕很难受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