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皮外伤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皮外伤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1、要审查补充营养是否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要正确区分受害人原来就需要补充的营养和受到伤害后需要补充的营养。区分标准可以采纳民法的原因力理论。与确定营养费的根据一样,在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时,严格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审慎予以决定。2、根据我国国情,大部分地区经济还不发达,生活水平还不高,加上营养费的标准不如其他的赔偿项目标准具体,相对比较抽象的特点,营养费的给付一般不宜过高。二、支付情况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但是,一定要审查补充营养是否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1、所谓“伤残情况” 按照文义解释,应当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残疾的情况。一般来说,应视受害人的受伤害的状况和残疾的具体情况,从其治疗和康复的实际需要来确定。2、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在一些人身损害的场合,对于是否需要营养品进行辅助治疗,不是普通人所能决定的,必须借助于专业人员的意见确定。以上就是交通事故造成外伤的情况下,所需要支付的营养费标准,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相关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那么就需要在对交通事故伤残情况进行鉴定后来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微信是可以金钱支付的,有些人在玩微信的时候被别人骗了几百块钱
      微信是可以金钱支付的,有些人在玩微信的时候被别人骗了几百块钱,结果对方将自己拉黑、删除了,投诉腾讯也没有下文。被骗了钱大多数人心里都会不舒服......


·什么是意外保险?包括什么?
      什么是意外保险?包括什么?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


·对于第三胎员工辞退可以吗?
      对于第三胎员工辞退可以吗?孕妇第三胎公司不能辞退,因为法律当中明文的规定呢,对于孕妇来说是不能够进行随意的辞退的,否则已经触犯了劳动合同法和劳......


·债权转让电话通知债务人可以么?
      债权转让电话通知债务人可以么?一、债权转让可以通过电话形式通知么?口头协议的,以电话通知便可,但更赞成书面通知,以便形成纠纷时有相关证据。......


·高空坠物过错责任认定原则是什么?
      高空坠物是一种能够威胁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行为,而且高空坠物的不可控性让它成为了人人都怕的恐怖杀手,这几年来,高空坠物而造成人员伤......


·租房合同协议书范本
      租房合同协议书范本在租房的时候当事人之间最好是协商约定了就钱的一份纸质的合同,这样对彼此的利益都是一种保障,而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租房......


·合同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有哪些
      合同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有哪些?为保证各项工程安全顺利的实施,防止质量缺陷造成使用者的苦恼和不便,国家采取收合同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有效提高建设者......


·辞退员工经济补偿仲裁书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辞退员工经济补偿仲裁书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


·案件的受理费用 (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
      案件的受理费用(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立功减刑的执行机关由谁来认定?
      一、立功减刑的执行机关由谁来认定?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由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


·留置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为多少日
      留置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为多少日?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