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不批捕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不批捕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二、不批捕释放出来就不会被判刑了吗?1、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3、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三、批捕的条件是什么?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呢,同时要满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法。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拘束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而又逮捕的必要。检察院批捕与否都不会是口头通知公安机关的,不过,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但检察院不批捕的原因多半都是证据上不符合批捕条件。而且,当事人也不应该错误理解了检察院不批捕的决定,不批捕绝不等同于无罪判决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如何判决?
      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如何判决?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的判决就是围绕着是否能够解除婚姻关系,此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当婚姻双......


·农用土地使用证过户如何办理?
      农用土地使用证过户如何办理?一、农用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1、首先要确认是当地农村户口,还是已经迁出当地农村成了非农业户口。如果你是当地农村户......


·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
      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劳动节是劳动人民的节日,也是一个法定节假日,在法律规定上应有三天的假期连休,这时若是单位要求加班是可以额外加算工资,少数......


·强制传唤适用于什么情况,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人的一生中有很多时候都要与法律打交道,法庭的传唤也并不罕见。但是法庭的传唤一般会通过穿换证传唤,或者直接口头传唤,但是还有一种传唤方式叫做......


·起诉探视权模板是怎样的?
      在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权探视孩子,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对方探视孩子的现象,若交涉无果,有孩子探视的......


·多人合租一个人签合同是否可以?
      多人合租一个人签合同是否可以?多人合租一个人签合同是不可以的,在我们国家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的时候,必须是所有的当事人之间签订。毕竟是多人之间签......


·滥用职权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滥用职权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具有侦讯、检察、审判和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为贪图钱财、袒护亲友、泄愤报复或者其他私情私利,具有......


·摩托车逆向行驶发生事故如何赔偿
      摩托车逆向行驶发生事故如何赔偿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对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交警部门认定肇事......


·当事人签合同需要哪些证件
      当事人签合同需要哪些证件一、当事人签合同需要哪些证件这个需要根据合同双方的具体身份和需要来看。一般而言合同有法人与法人之间签订的、也有法......


·总代理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总代理合同范文是怎样的?为了扩大业务领域,尽快打开和占有地区市场,构建合理、高效、多层级的销售网络,绝大多数企业都会采取商业代理的营销模式......


·故意杀人然后去自首能判多少年
      视情况而定,若情节较轻,则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轻处罚;若情节较重,则会在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轻处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