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中止的条件是什么(一)在侦查阶段,有条件进行的侦查工作已经完成,犯罪嫌疑人下落不明,又不够通缉条件的,应当暂时中止诉讼;(二)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应当进行的侦查工作已经完成,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和审判的,应当暂时中止诉讼;(三)案件在起诉到法院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由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四)在审判过程中,因自诉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由法院裁定中止审理;(五)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中止审理的;(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在诉讼中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的,则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中止,刑事诉讼继续进行。二、刑事诉讼中止的操作程序(一)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诉讼中止的期限未作规定。根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间。(二)中止审查、中止审理制度未规定对被中止审理的人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是否可以变更强制施。高法的司法解释之所以规定对患有精神病的被告人中止审理,主要是因为被告人暂时丧失了参与诉讼的能力,因而有必要给予一定的时间使其恢复诉讼能力。(三)诉讼中止必须基于法定情形。目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如何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其他严重疾病的范围应如何确定;谁有资格出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书,等等。(四)造成诉讼中止的法定事由消失后,如何启动刑事诉讼活动,也缺乏相关法律规定。高法的司法 解释只是指出,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但是如何恢复审理、由谁申请恢复审理、再由谁作出恢复审理的决定,以及由谁对应该恢复审理而不恢复审 理的情形进行监督,如何监督,都找不到可供执行的法律规定。存在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刑事中止处理,特别是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主动要求中止的,也必须在不存在刑事责任时可以适用,如果已经存在刑事违法的情况,那么是不可以进行诉讼中止的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售卖假口罩怎么样处罚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


·什么是借款担保,有哪些
      什么是借款担保,有哪些类型?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会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形,此时社会主体会想到向他人,或者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等方式获取缺短期资......


·发生哪些情况会被收回廉租房
      发生哪些情况会被收回廉租房一、发生哪些情况会被收回廉租房享受廉租保障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廉租房收回,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责令其退还已领......


·饮酒驾驶怎么处罚
      饮酒驾驶怎么处罚一、饮酒驾驶怎么处罚,后果严重吗从交通事故的统计情况看,酒后驾车特别是醉酒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是首要原因。正因为是首要原因......


·车祸陪护的误工收入证明需要开吗?
      车祸陪护的误工收入证明需要开吗?需要的;单位开具工资证明。交通事故索赔工资及误工费所需要的证明:1、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


·破产清算的比例公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的比例公式是怎样的?一、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根据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不签劳动合同对工人有什么好处?
      不签劳动合同对工人有什么好处?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


·双方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可以吗?
      双方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可以吗?如今离婚现象很普遍,离婚后夫妻双方肯定要面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每个父母都希望子女可以留在自己的身边,处理不好就......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现今交通事故频发,儿童车祸屡见不鲜。究其原因,往往是出于儿童自我保护与应变能力薄弱,驾驶员的疏忽以及其它意外情况的发生......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大家喝醉的话,肯定大脑是属于暂时性失控的状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您喝醉的话,肯定大脑是属于暂时性失控的状态的。所以说在喝醉酒的状态下,最好就是休息就可以了。但是偏偏有一部分人喝醉酒还要开......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不能做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涉及案件的人可以找其他人代替辩护,其中很多人会选择律师来做自己的辩护人,因为他们对于法律更加专业,即辩护律师,但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