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管辖权异议上级法院提审吗?

管辖权异议上级法院提审吗? 一、管辖权异议上级法院提审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和意见。管辖权问题是评价民诉程序正当性和判决有效性的标准之一。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从立法原意来看,民事诉讼法之所以赋予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是为了充分保障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益。
  与管辖异议权相对应的,是法院就该异议作出裁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对异议权人所提出的“受案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受理案件的法院负有应当作出异议成立与否的裁定之法定义务,而不论其异议是否有理;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由上级法院对受理法院有无管辖权作出审查,以最终确定其有无。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受诉法院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管辖权异议上级法院提审的有关内容如上所述。管辖权异议涉及到地域管辖权异议和级别管辖权异议。首先我们应该清楚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有关要求,清楚什么情况该是什么法院进行管辖。明白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之后查看自己的案件是否符合管辖的规定,如果不符合规定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现在我国的社保越来越完善,并且互联网在我国近几年的发展也比较
      现在我国的社保越来越完善,并且互联网在我国近几年的发展也比较迅速,一些人想要购买五险一金,他们从网上通过查询就可以办理。但是在网上购买的流程......


·私闯民宅罪自诉可以吗?
      私闯民宅罪自诉可以吗?可以,自诉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两种形式。书面自诉应提交诉状,并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诉状副本。口头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制作笔录......


·工商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期限是怎样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一直以来确实也存在着一些违反我们国家行政法规的行为,这些行为虽然不构成我国形式上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他也是属于要受到行......


·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日常生活中,在民间借贷领域,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况很普遍,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全部或者部分债权对外转让,由第三......


·如何对走私淫秽物品罪处罚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构成走私淫秽物......


·一、个人劳动合同是什么样的?
      一、个人劳动合同是什么样的?个人劳动合同需要包括主体及其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终止条......


·二手房买卖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我们结婚前或结婚后都会买房,有时我们会买二手房,此时就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那么二手房买卖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呢?我们应该在购房之前了解一下......


·审查起诉阶段批准逮捕的规定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批准逮捕的规定是什么?审查起诉阶段批准逮捕的规定是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除了跨地区犯罪交通不便的案件、团伙或者集......


·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


·残疾赔偿金中康复费是指什么?
      残疾赔偿金中康复费是指什么?康复费,是对残疾受害人进行康复治疗所需的。康复,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界定,是指综合地、协调地应用医学的、教育的、社会......


·新婚姻法有外遇离婚怎么判?
      夫妻之间的感情应相互忠诚,如果其中一方发生外遇,对于婚姻中的另一方来说是重大的打击。在实践中,由于其中一方外遇而另一方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