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房产买卖应该怎样过户

遗嘱房产买卖应该怎样过户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对于第(四)项各地房产部门多要求办理公证(部分地区办理律师见证也可),行政程序多遵循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管理登记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1991]117号的相关规定。通知中提到: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二、拓展资料: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设立这类遗嘱时,必须是设立人亲自书写按照遗嘱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规定的。相关的设立人员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如存在伤害国家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的,相关的遗嘱不能沟进行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有谁承担?
      职工遇到意外事故导致工伤的,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申请工伤赔偿,职工应注意主动收集工伤事故的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以保证......


·一、驾驶员吹气球多少算醉驾?
      一、驾驶员吹气球多少算醉驾?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


·民间借贷赚取利息差犯罪吗
      民间借贷赚取利息差不犯罪,但是违法。除金融单位以外的其他所有单位,向金融机构借款,借贷的目的是为了赚取中间的利息差,这种民间借贷就是违法的,......


·房屋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退租金吗?
      房屋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退租金吗?需要退还剩余租金。二、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给承......


·随着离婚率的普遍增高
      随着离婚率的普遍增高,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已经是离婚双方一个严重的分歧点。所以法律规定了有关于抚养费标准的条例。郑州市作为代表城市,郑州抚养费标......


·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是怎样的
      不少人在协议离婚之后都在问,是否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办理一个公证手续。我们可以很肯定的回答您,离婚协议书并不是一定要进行公证,当然如果当事人......


·根据法律规定卖假口罩怎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卖假口罩怎么处罚?一、根据法律规定卖假口罩怎么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卖假口罩可能会按照我们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进行一定数额的行政......


·有限责任公司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有限责任公司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


·法院裁定监外执行有哪个部门执行
      在对罪犯量刑处罚的时候,如果同时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那也是可以裁定对罪犯适用监外执行的。那一般法院裁定监外执行之后,应该由哪个部门来实际执行......


·无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无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有哪些无牌照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一样的: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确定双方损失承......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约定退房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约定退房商品房买卖活动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根据民法中交易双方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退房的条件。约定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