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上怎么界定二套房?

法律上怎么界定二套房?(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的,则属于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二套房以上。(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的。若贷款已还清,则银行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灵活把握贷款的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的,则认定两套以上。二、二套房贷的认定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详解:根据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详解: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二套房的界定关系到银行办理贷款时的相关利率标准,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还需要结合实际的贷款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不符合首套房的条件的,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多支付贷款利息,相关情况应当基于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事诉讼法立案要准备哪些材料?
      民事诉讼法立案要准备哪些材料?法院在决定是否正式受理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时虽然不会带有任何的偏见,但是按照实际的程序能够被拒绝的案子就只存在当......


·宿州市埇桥区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多长时间?
      宿州市埇桥区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多长时间?一、宿州市埇桥区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多长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


·法院会起诉重婚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会起诉重婚案件的条件是什么?(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


·五金电料购销合同范本
      五金电料购销合同范本作为家装中必不可少的五金电料,每次在大量的采购时都会签订购销合同的,因为只有签订了合同才能更好的约束合同双方。那么,五......


·跨省起诉离婚怎么处理?
      跨省起诉离婚怎么处理??跨省起诉离婚怎么处理?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


·民法典打印出来的遗嘱是否有效?
      民法典打印出来的遗嘱是否有效?打印出来的遗嘱是否有效,应当看是否符合下列要件,符合规定的就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


·3秒黄灯过去算闯红灯吗
      不算是闯红灯的。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黄灯期间车辆行驶是否算闯红灯有了明确的规范。条例中写道:“黄灯亮时,已经过了停止线的......


·一、打一场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一、打一场离婚官司要多少钱?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


·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开放式基金合同的成立基金合同为格式合同,其条款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拟订,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对于伤残军人员工可以辞退么
      对于伤残军人员工可以辞退么?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


·新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都有哪些规定
      一、新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