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单位闪腰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闪腰算不算工伤?
  
  一、在单位闪腰算不算工伤?
  
  如果是工作原因造成的才可以算工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的认定并不是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进行的,而是需要有专业的鉴定资质的工伤认定部门根据实际来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认定不清楚的,还需要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特别是工伤事故的赔偿情况应当进行合法的结算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违章停车被贴条怎么处理
      违章停车被贴条怎么处理当今时代车子几乎是家家户户必备,车辆越来越多,必然跟随者停车难问题。这个困扰我们很久的问题,最多的便是违章停车被贴条要......


·离婚诉讼中该怎样答辩
      在诉讼离婚中,原告一方向法院提交了相应的起诉状之后,被告收到传票和起诉状的,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进行答辩了。不过对于很对离婚案件的被告人......


·提存的程序是什么?有什么要件
      提存的程序是什么?有什么要件一、什么是提存提存是使债务关系消灭的一项重要民法制度,各国立法均有具体规定,中国《合同法》对此也作出了规定。提......


·公司法公司设立的原则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设立的原则是什么?我们国家现在改革开放了很长时间了,公司在我们现在的生活当中是非常的常见了,我们国家对于公司方面也是有法律约束的......


·装修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装修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装修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


·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是什么意思
      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是什么意思注册资本,简单地说,就是在企业成立时,向工商保证投入的钱。实收资本,就是股东实际投资的钱。一般情况下,营......


·婚内夫妻双方签署的财产约定协议能否任意撤销
      夫妻之间达成的婚内财产约定协议是双方通过订立契约,系双方协商一致对家庭财产进行内部分配的结果。在不涉及婚姻家庭以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尊......


·劳动法辞退员工赔付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劳动法辞退员工赔付标准是怎么计算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协议离婚房屋变更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协议离婚房屋变更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流程如下:情况一:贷款未还清所需证件有:公证过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仲裁中又换房产归......


·检察院笔录认罪后果是什么?
      笔录是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以及相关证认进行问话时所写下的文字记录,对于侦破案件、推动案情的进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当被传讯进行笔录问话时,一定......


·征地拆迁流程是怎样的
      进行征地拆迁的,相关部门需要事先作出公告,让被拆迁人知道详细情况,而之后在双方就拆迁补偿达成一致之后,也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进行拆迁。那具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