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轻伤二级与故意伤害罪应该判处多久

轻伤二级与故意伤害罪应该判处多久
  
  一、轻伤二级与故意伤害罪应该判处多久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和解并取得谅解书,法院可以判处缓刑。
  
  二、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3、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4、重处、轻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持刀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
  
  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
  
  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
  
  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
  
  5、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根据发案原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损伤程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一百零四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五条量刑时,可行使十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六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故意伤害的案件审理根据这类人员的悔过表现、认罪表现、立功表现,受害者的态度进行决定的。如犯罪者对这类案件的受害人员进行赔偿,得到对方的谅解时。案件情况轻微的,我国的检察机关可以免于刑事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怎样认定赡养费标准
      赡养人在履行赡养义务的时候,支付赡养费仅仅是其中的一方面,实践中,还需要实际的去照顾被赡养人的生活起居才行。当然,对于赡养费的支付,也是有标......


·是工伤厂里不给医药费怎么办
      是工伤厂里不给医药费怎么办一、是工伤厂里不给医药费怎么办?如果单位不肯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


·农村住宅可以养牛吗
      不可以,养牛要在在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才可以养,有关养殖户可以直接养殖,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


·结合有关法律中的规定
      结合有关法律中的规定,我们发现其实很多时候交通肇事罪都是由机动车驾驶人员构成的,当然这样也不能排除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构成此罪的可能。当然......


·一方婚内负债,债务偿还的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


·跨境诈骗怎么判
      同诈骗罪一样。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婚前婚后财产如何界定
      婚前财产都是指在婚前夫妻其中一人已经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财产。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婚后财产是......


·停业公司法人变更还承担责任吗?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每天都会新的企业开起,伴随着就会有落后的企业倒闭,众所周知,每个企业都有各自的法人代表,那么停业公司法人变更之后,旧的法......


·子女可以因为父母再婚而拒付赡养费么?
      子女可以因为父母再婚而拒付赡养费么?父母再婚只是涉及父母新的婚姻关系的成立,对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无影响。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是受到法律......


·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如何救济?
      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如何救济?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如何救济(一)撤销权概念和特征及产生的法条依据1、概念和特征通说认为,撤销权是指无须相对人的同......


·合肥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在公司中发生意外情况,导致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这就是工伤,很多地区每年都会更新新条例,合肥2016的工伤鉴定标准已经不适于2017年的新情况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