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骨裂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骨裂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伤残鉴定等级来确定,一般在几万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入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二、司法解释1、我国在1986年制定《民法通则》的时候,基于当时的认识,在第120条规定了对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对于侵害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甚至致人伤残和死亡都没有规定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只在第119条规定了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作为对受害人因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收入损失以致生活来源缺失的赔偿。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文件根据《民法通则》的精神,均规定了残疾者生活补助费。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则创造性地既规定了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又规定了残疾赔偿金,显然,这两部法律中的残疾赔偿金是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既规定了对“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同时又规定对“精神损害抚慰金”进行赔偿。5、为弥补《民法通则》的缺陷,2001年7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就人身损害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对《民法通则》进行了扩充解释,规定因伤致残可请求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并规定此项目的赔偿金的名称为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交通事故形成原因而定,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的伤害后果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并对伤残赔偿的结果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最新商业车险有哪些
      最新商业车险有哪些优缺点?由于日常生活充满着意外,不少公民都会购买各类保险,在购买车辆后,也会车购买车险。我们知道不同的险种的价格是不一样的......


·驾驶员车检需要带什么材料?
      驾驶员车检需要带什么材料驾驶员车检需要带行驶证、驾驶证正副本、强制保险单、车主身份证、审车表格钱等材料,注意事项:1、检车之前要查询是否有违......


·刑事案件是否可以和解?
      一、刑事案件是否可以和解我们知道,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和解的。但是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例外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


·库房少货库管必须赔偿吗
      不一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是否应该赔偿用人单位,这需要区别对待: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用人单位,比如故意破坏用......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一、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有些企业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诉讼需要哪些证据?起诉应当提供起诉状及证据清单,并按当事人人数提供相应副本。1、起诉状应当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2......


·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及能否变更?
      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及能否变更?1、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4)
      六、股份公司所有或使用的主要资产状况股份公司目前所有或使用的主要财产为股份公司发起人折股投入股份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形成。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


·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要是在资金不够的情况下还是想买房的话,此时可以向银行按揭贷款。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银行会对申请人放贷。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办的下来贷款就显得很......


·新婚姻法债务有失公平体现在哪里
      新婚姻法债务有失公平体现在哪里虽然说在我国的新婚姻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着偿还的义务。理论上来说也应......


·附随义务是法定义务吗?
      一、附随义务是法定义务吗?附随义务是法定义务,《民法典》中的附随义务大体包括以下六类:(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