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委托执行人过世怎么办?

遗嘱委托执行人过世怎么办?遗嘱执行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可由遗嘱人再指定遗嘱执行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先死亡的,遗嘱人可再指定遗嘱执行人。因为是“可以指定”,遗嘱人也可以不指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况且还有法律保护。二、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三、遗嘱执行人的指定和分类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综上所述,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遗嘱执行人一般是为了保证自己名下的相关所有遗嘱财产受到自己意愿的相关分配,这是一项对遗嘱人财产的相关保护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单位征收土地政策的规定
      单位征收土地政策的规定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务工人员到外地去,在农村地区就有大量荒废的土地,因此就有很多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


·经济犯罪侦查关押多久才能进行起诉
      经济犯罪侦查关押多久才能进行起诉一、经济犯罪侦查关押多久才能进行起诉?拘留至起诉,法定期限是四个月左右,拘留至逮捕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期......


·出差在外受伤算不算工伤?
      出差在外受伤算不算工伤?出差在外受伤算工伤,出差是属于工作的时间,所以应当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规定认定成为工作原因,发生的工作性伤害,根......


·欠贷款公司的钱还不上怎么办?
      欠贷款公司的钱还不上怎么办?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首先逾期的话会根据时间长短对您的征信有影响......


·在我国夫妻没离婚不给抚养费吗?
      在我国夫妻没离婚不给抚养费吗?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不同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不同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


·我们知道,在我国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会对醉驾当事人立
      我们知道,在我国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会对醉驾当事人立案侦查。因此,醉驾当事人在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会接受公安机关的讯问,也就是我们平......


·非法集资诱骗手段有哪些?
      一、非法集资诱骗手段有哪些?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


·重婚罪判赔偿多少钱?
      重婚罪判赔偿多少钱??1、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2、如......


·受礼与受贿的区别在于什么
      我国是一个人情往来比较多的国家,其实在日常生活当中,您在医院探望他人或者是其他情况下都会携带一些小礼品送给他人,这是非常普遍的一个现象。但是......


·法律援助范围概念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范围概念是怎样的?法律援助范围概念法律援助是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依法获得的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