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的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该条例第十五条同时规定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但是,职工虽然符合上述两条关于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属于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提交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脑梗或者说是其他的疾病,很难说职工是因为日常的工作才形成了这样的疾病,所以,突发脑梗以后如果抢救过来了,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机构都没有义务提供相关的待遇,可是脑梗情况比较严重,需要住院的话,是能请病假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安局和检察院口供不一致怎么办?
公安局和检察院口供不一致怎么办?如果在公安局和在检察院的口供不一样,一般来说检察院会根据自己录的口供来进行起诉,公安机关的口供就不再作为证据提......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一、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
·抚养遗赠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
对于我们来说,赡养老人,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但是,如果是情况特殊的话,很多老人是与抚养人进行签订抚养遗赠协议的。对于遗赠扶养协议来说,它和单......
·非法转包农民工工资谁负
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
·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严重吗
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严重吗?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的性质是很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
·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
·保证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保证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一、保证合同的概念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实行犯罪起从促进作用的行为,因而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构成了现实的......
·长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长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长沙私募基金公司的设立条件1、名称应符合,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
·员工签订合同可否与分公司签?
员工签订合同可否与分公司签?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并且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