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报销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报销吗?可以由保险公司保险,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有关交通事故赔偿的保险报销情况,应当根据不同的保险公司的认定结果来进行处理,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相关情况的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还需要向保险公司进行咨询了解,具体情况下可以由保险公司根据规定来报销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两个人互相打架怎么处理
      两个人互相打架怎么处理纠纷--打架--报警--派出所出警--现场了解情况登记双方姓名和周边寻找证据---带回派出所--核实身份--伤情厉害先去自行看病--有的......


·最高院职务侵占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最高院职务侵占罪认定标准是什么?一些企业、公司的高层主管,经常利用自己在职务上的便利,从而非法的侵占单位的财务,使得单位的经济造成损失。针......


·农业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农业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


·并购基金牌照是什么,有哪些相关制度
      并购基金牌照是什么,有哪些相关制度一、基金牌照基金牌照全名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私募基金牌照既是;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是由......


·对于员工的工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而定的,但这也必须
      对于员工的工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而定的,但这也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低于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员工工资......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理?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理?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是合理的,因为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肇事司机逃逸......


·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哪些内容?
      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哪些内容一、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哪些内容?(一)定金合同定金合同除具有要物性的特征外,还具备下列基本特征:第一,从属性,其表现......


·涪陵区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涪陵区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一、涪陵区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依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农村房屋、青苗......


·一、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程序主要是: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


·合同管理包括哪些工作内容
      合同管理包括哪些工作内容一、合同签订管理(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每一项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应当做好市场调查。主要了解产......


·监护的内容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取消监护资格?
      在我国,为保护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等相关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被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而设立了监护人,法律赋予了监护人监护的权利及义务,那么监护人进行监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