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中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发生伤害情况的,显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的,但相关情况是需要由专业的工伤认定部门根据实际的伤害情况来进行认定,并形成具备法律效力的报告文书。另外,对于造成了严重伤残的还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走私罪数额较大判刑标准是什么?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是指明知是走私行为人而向其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应缴税额为五万元以上的......
·农村抚养费是多少钱 农村子女抚养费给到几岁
在很多涉及到钱的问题上面其实都是区分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此时农村居民获得的补偿、赔偿都低于城镇居民所获得的数额。因此,现在有的农村居民离......
·患者死亡法官不准司法鉴定应该怎么办?
发生严重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患者家属为了弄清死因,追究医疗机构责任,可以申请做死亡司法鉴定。但是如果遇到患者死亡法官不准司法鉴定的情况,......
·就业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
·诈骗坐牢怎么保释
法院已经判决诈骗罪不能保释。如果没有判刑,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被继承人不会写写怎么立遗嘱?
被继承人不会写怎么立遗嘱?被继承人不会写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认定遗嘱:1、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
·再次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婚成功吗?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达到规定时间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实践中,再次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婚成功吗?可能很多人都......
·探视权是单独探视还是一起探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
·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方面1、买房子注意事项(准备阶段)(1)确定买房目标: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2)学习买房常识:......
·会计法偷税漏税是如何进行处理的?
会计法偷税漏税是如何进行处理的?会计法偷税漏税的处理结果为: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结婚后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