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情况下劳动仲裁先予执行

哪些情况下劳动仲裁先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劳动仲裁先予执行裁决制度,是对劳动者工资被拖欠、工伤后医疗费得不到保障等,将严重影响劳动者生活甚至生存的紧急情况下设立的特别保障制度,劳动仲裁委员会一经作出先予执行裁决就发生法律效力,并直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为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程序法,其创设的先予执行裁决制度,人民法院应当遵照执行。二、劳动仲裁裁决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用人单位的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强制执行书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如何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对于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可能出现当事人不履行的情况。若是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表示不服,也不履行的话,则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履行的话,仲裁裁决发生效力,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二人离婚怎样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二人离婚怎样得到孩子的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


·走私属于犯罪吗
      属于,走私罪认定标准为:(1)由于牟利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物品;(2)销售行为未经海关批准;(3)未补缴应缴税额;(4)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


·农村拆迁怎么赔偿?
      农村拆迁怎么赔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


·什么条件下是合法讨债 合法讨债有哪些方法
      讨债难是现今社会不少债权人所面临的问题。甚至有不少债权人在冲动之下铤而走险,构成非法讨债,得不偿失。因此,债权人在注意合法讨债。那到底什么条......


·出租车误工费和停驶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对人身安全带来损害。如果出租车司机遭受伤害,需要住院医疗,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这种情况需要追究对方......


·多少
      多少算是高利贷利率,利率多少算高利贷我们知道民间借贷与高利贷往往只有一线之隔,这里的“一线”,其实也就是约定的借贷利率。那么实践中,多少算高利......


·公司注册场地要求是什么?
      公司注册场地要求是什么一、公司注册场地要求是什么公司的注册地址即经营场所的地址应当具体、真实,一般是产权房或是租赁合同在一年以上的公司地......


·8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8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以及工伤、职业病致残造成失能的情况,将残情级别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


·网站代理合同的模板该怎么写?
      网站代理合同的模板该怎么写?网站代理合同是指一方同意另一方作为该网站的代理商并且可以使用、开发此网站,就一些基本条件所签订的合同。双方应该......


·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
      聚众斗殴罪中的伤害行为,虽然与故意伤害行为一样,都侵犯了他人身体健康,但它们又有实质性的区别。那么,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


·辞职时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工作过程中,不管是自己主动辞职还是被用人单位辞退,此时都是有一些问题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不过在不同情况下,需要注意的问题却是不一样的。那您知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