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交什么税?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交什么税?
  
  一、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交什么税?
  
  需要交之前所欠下的税费,也是属于之前在公司存在的期间所要缴纳的税钱,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属于补交的;
  
  公司如果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后,再清偿所欠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八条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百二十二条
  
  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二)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有限合秋企业如果面临着解散,那么就需要把公司的员工工资还有欠款,以及所欠下的税钱全部处理完成,如果对于税钱而不进行补交的话,那么公司的破产程序是没有办法进行下去,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按公司法的流程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列入黑名单吗?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列入黑名单吗?诉前财产保全是合法的,不会被列入黑名单,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


·现如今,我国公民都知道醉驾属于刑事犯罪。因此法院在审理醉驾案
      现如今,我国公民都知道醉驾属于刑事犯罪。因此法院在审理醉驾案件的时候,不可能只听从我国执法机关的一面之词,最重要的就是要注重证据。可能在生活......


·夫妻离婚哪些算个人债务
      夫妻离婚哪些算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债务,与共同生活无关,是某一方的个人行为。夫妻个人债务有以下几......


·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


·如何书写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如何书写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什么情况下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解除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


·刑法134条规定处有期徒刑内容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在生活中如果出现任何的侵权行为都会收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刑法就是一部比较严格的法律,对犯罪行为......


·假冒伪劣产品法律名称解释是什么?
      假冒伪劣产品法律名称解释是什么?一、假冒伪劣产品法律名称解释是什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定义,假冒产品是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


·异地交通违章扣分怎么处理,有几种方法?
      异地交通违章扣分怎么处理,有几种方法?异地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方法大致有两种:到违章的车管所处理、或者到车辆的注册地车管所去处理。具体分为四种方式......


·土地出让金每平米要交多少钱
      土地出让金每平米要交多少钱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指土地现有使用者产权年限到了的续期申请,要交纳一定的出让金,还有就是房地产想要开发某块地,也要交纳......


·主犯供出从犯能减刑吗
      主犯供出从犯属于立功情节,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


·刑法挪用资金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刑法挪用资金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挪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