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家法定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公式?

国家法定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公式?《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 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加班费的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加班时间而定,不同的加班时间所需要支付的加班工资比例是不同的,劳动者是有权获得加班费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醉驾拘役3个月单位能开除吗?
      一、醉驾拘役3个月单位能开除吗?公司可以开除的。因醉驾而被判刑的,属于因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什么是伤残司法鉴定申请书?
      众所周知,我国很多事故的赔偿都是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来得出具体赔偿标准的,所以按照规定提交伤残司法鉴定申请书尤为重要,那您知道什么是伤残司法鉴定......


·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


·员工不算工伤有年假吗?
      员工不算工伤有年假吗?一、员工不算工伤有年假吗?不是工伤同样员工也是有年假的;年假,是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


·夫妻间额外财产应该如何判定
      夫妻间额外财产应该如何判定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


·借钱不还到哪里的法院起诉
      借钱不还到哪里的法院起诉民事诉讼中,一般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但对于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民间借......


·非法供应血液罪怎么罚?
      我国是法制大国,一切都有法律法规约定,对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和供应血液制品从而危害人们健康着必会受到法律制裁。那么法律规定非法供应血液......


·一、赔偿的抚恤费可否立遗嘱?
      一、赔偿的抚恤费可否立遗嘱?无效,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对死者家属的补偿,不属于死者的财产,因此,死者生前立遗嘱处分这两个是无效的立遗嘱人不能将抚恤......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流程是什么?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流程是什么?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流程1、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


·《消费者保护法》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是怎样的
      《消费者保护法》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消费者保护法》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是怎样的?关于网购平台、电视购物频道、电话销售渠道和......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认定是怎样的?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认定是怎样的??1、罪与非罪的界限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时,主要是把握该行为是否具有相当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