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特殊职务作品的定义是什么?

特殊职务作品的定义是什么?特殊职务作品,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对某些职务作品,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如果满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职务作品。(1)该作品的创作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2)该作品由单位对外承担责任。满足上述两个要件的职务作品为特殊职务作品。二、法人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的区别法人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的主要区别在于署名权的问题,法人作品的署名权属于法人,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的署名权依然属于创作者。法人作品没有明确的定义,在《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中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即法人作为“作者”,对作品享有包括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在内的完整的著作权。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特殊职务作品仅仅是指以下两种作品:(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其中提供物质技术条件是指为创作专门提供资金、设备或者资料。(2)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三、法人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都属于单位所有吗法人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都属于单位所有,职务作品可以是作品分类中的任何一种作品形式。认定职务作品时应考虑的条件主要有两个特征:(1)作者和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2)作品的创作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有关职务作品的认定是基于实际的作品发表和形成情况而定的,一般情况下必须存在利用单位的资源来进行合作的才可以认定为职务作品,并由单位获得职务作品的使用权,其它人员如果需要使用的还需要获得相关授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交通事故逃逸死人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逃逸死人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


·助力摩托车无证驾驶怎么办
      根据交通法规定,无证驾驶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违章,罚款是200到2000元。同时执行行政拘留,时间是7到14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规定的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规定的一、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我国《劳动法》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对劳动者的赔偿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第四十条 ......


·最新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最新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一、最新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
      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一、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女方提出离婚一般不需要赔偿男方,只有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


·个人股权转让如何征税的呢?
      个人股权转让如何征税的呢?  个人股权转让中所得税的征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


·收童工的惩罚都是有哪些?
      未成年人的身心的发展一般是需要受到保护的,如果是过早的进入社会参加工作,是不利于他们的发展的。我们的法律规定,不满16岁的,就是童工。为此,我......


·北京医保报销比例新政策是怎样的
      在北京进行医保的人肯定大都已经知道医保出了新政策的这个消息了,我们您为了减轻意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以大多数人都对进行医疗保险的购买。现在为......


·拒收法院传票会有什么后果
      拒收法院传票的后果有三种:1、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以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拘传......


·工伤期间怎么算工资待遇?
      劳动者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应该及时进行救治并且到司法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在工伤期间,伤者由于还在治疗和修养,不能继续参加工......


·私生子有没有遗产继承权?
      私生子有没有遗产继承权?私生子是一种民间称谓,法律上把私生子成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换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