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侵名誉权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民事侵名誉权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
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
6、如果您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7、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您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在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可以按照实际的侵权行为来进行处理,特别是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的或者精神损失的,还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处理,最后根据鉴定的结果来进行赔偿处理,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律规定遗嘱去哪里公证
遗嘱去哪里公证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
·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的,对发明创造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享有的独占使用权,在这一规定的时间内,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经其许......
·什么是敲诈勒索行为的后果?
现在,我们知道很多的手段都在进行不停的更新换代,不仅仅是一些手机,电脑等设备,现在连犯罪的技能也在不断的更新着手段和套路。随着网络和科技的发......
·一、放弃房屋继承公证本人能不去吗?
一、放弃房屋继承公证本人能不去吗?不到场的话,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是怎样规定的?1、应该不需要纳税,只是缴纳登记费80元,房产证工本费5元就可以了。2、如果房产是丈夫(现产权人)的婚前个人财产......
·打印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打印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打印的代书遗嘱满足有效要件的情况下也是有效的,具体条件如下:2、有遗嘱人本人的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3、无相反证据......
·家装工程施工标准有哪些?
家装工程施工标准有哪些?一、家装工程施工标准有哪些?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是五险一金吗?
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是五险一金吗?社保属于国家强制性的基本福利,住房公积金目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体例》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
·劳动合同如何领取失业金?
劳动合同如何领取失业金?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
·有关涉嫌走私普通货物要判多少年
有关涉嫌走私普通货物要判多少年(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