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拆迁引起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如何处理?

拆迁引起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如何处理?拆迁引起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将会按照我们国家故意毁坏财物罪来进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量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审判标准是怎样的?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犯故意破坏财物罪(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本条规定,故意非法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因为拆迁所引起的一些财务的毁损,那么需要区别一下是否在主观当中具有故意的态度,如果是故意的话,并且造成的直接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的话,就可以立案来进行处理,按照我们刑法当中所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如果工作人员因工伤死亡,工作单位要赔偿给职工亲属一部分经济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等。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工伤死亡赔偿范围以及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能不能出省?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能不能出省?一、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能不能出省?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不能出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暂予监......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收费是怎样的?
      因为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一般都需要进行知识产权的司法鉴定工作,因此对很多有这方面需要的朋友来说,就需要详细了解一下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收费的问题了......


·集资诈骗罪是法定罪么?
      随着我国民间借贷的飞速发展,其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借贷的名义搞集资诈骗,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我国对集资诈骗的打......


·买房签合同需要两个人的名字吗
      对很多现代家庭来说,买房子是一件人生大事,可能需要花费多年的积蓄,由于缺乏相关知识,在房产的归属也产生过许多纠纷,对于初次买房的年轻人来说可......


·一、工伤认定是行政许可吗?
      一、工伤认定是行政许可吗?工伤认定属于劳动社会保障局在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之上的行政确认,不属于行政许可。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


·欠两万工程款可以起诉吗?
      欠两万工程款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的,诉讼费用大约几百元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


·分居是什么概念,分居的意思是什么
      分居是什么概念,分居的意思是什么一、分居是什么概念,分居的意思是什么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立案标准,是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


·一、继父母子女关系可解除的法定情形?
      一、继父母子女关系可解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由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有所不同,因此这种关系是否能够解除,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区分......


·合同法的附随义务是什么?
      合同法的附随义务是什么?附随义务是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附随义务的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