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原则都有哪些

合同的基本原则具体有:1.平等原则《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2.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告诉相互权利义务关系。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其意义和作用是: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符合商业道德的要求。将公平原则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力,有得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作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可以说在现实生活、工作中使用的是非常多的,能够叫得出名字的合同,就包括劳动合同、借款合同、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居间合同等等,虽然不同的合同特征不一样,但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必须都是要遵循上述合同的基本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教师因交通肇事缓刑会被开除吗?
      一、教师因交通肇事缓刑会被开除吗?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判处缓刑一般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


·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构成工伤吗
      在实践中,大多数劳动者都不是居住在单位附近,而是需要开车或者是坐公交去上下班,可近年来,交通事故却频频发生。那在法律上,劳动者在下班途中遭遇......


·对方诉讼中转移财产撤销权怎么行使,有什么其他方式?
      对方诉讼中转移财产撤销权怎么行使,有什么其他方式?在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中,当事人最怕的情况应该就是即使自己胜诉了,对方也拿不出钱来偿还债务。......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一、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


·欠钱人有钱就是不还怎么办
      欠钱人有钱就是不还怎么办?欠钱有钱而不还钱是可以直接向院进行起诉的;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要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是人民检察......


·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
      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1.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的),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的),离婚后房产过户会根据离婚方式的不......


·依职权移送管辖再次移送合法吗?
      一、依职权移送管辖再次移送合法吗?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


·一般欺诈罪怎么判刑处罚?
      《刑法》中没规定的有欺诈罪,而一般具有欺诈行为的,往往构成的是诈骗罪。但如果是特殊的诈骗,如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等,构成的就是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诈骗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


·学校法定假日不放假违法吗
      不算违法,但违规。学生不是劳动者,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教师可以算加班工资,学校不支付,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起源与英国。目前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文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现实司法实践中,为了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帮助犯罪嫌疑人尽快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