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女职工三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股东会决议怎么写一、股东会决议内容依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罪多少条?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够看到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您应该都知道我国刑法上规定了交通肇事罪,但是您不知道的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肇......
·缔约过失之债责任认定
缔约过失之债责任认定一、缔约过失之债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
·江苏省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虽然我们都能听说,挪用公款这种行为是触犯法律的,那么对于他的立案标准,可能有些人就不知道,所以今天我们来共同讲述一下,江苏省挪用公款的相关立......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
·挪用资金罪可以适用缓刑吗
挪用资金罪可以适用缓刑吗构成挪用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但是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
·再婚登记还需要拿离婚证吗
再婚登记还需要拿离婚证吗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
·审查批捕的检察官审查起诉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一、审查批捕的检察官审查起诉回避的理由有哪些?避的理由,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实施回避所必备的事实根据。从理论上讲,可作为公安司法人员回避根据的......
·企业员工职位侵权法律责任如何分担?
有时候在企业当中部分职工并不会就自己的职责或者岗位所在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且与此同时的话会造成职工侵权问题,这是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那么......